簽完購房合同後,許多人不知道,還有這幾步很重要,否則隱患很大

我的一個兄弟最近買了房子,跟開發商簽訂了抵款合同,直到辦證時才知道房子又被開發商賣給了別人,自己被矇在鼓裡吃了大虧,原因搞清楚後才知道是那天簽完購房合同後,開發商沒有用他的名字取去房管局做備案,而是自己撤銷合同,將房子賣給了別人。如何杜絕類似的事情呢?所以我們以後買房時要做到以下準備:

一、簽完後同立即備案,然後領取房子的備案證明,可以房子開發商再次賣掉

現在買房都要網籤,合同弄完就馬上提交備案,需要你先通過企業審核,才能順利備案。這個流程一般都不要多久,企業一旦確認你已購買了,房管局也會馬上備案通過的,除非你一次性買了很多房子,就要自己去一趟房管所備案。也很容易通過,就可以去房管所領取備案證明。

這個備案證明很重要,有了它可以說房子再更名就很難了。如果開發商想再次銷售這套房子,就只會跟你簽訂購房合同後,並沒有提交去備案,這樣開發商違約後,可以隨時改成別人的。

簽完購房合同後,許多人不知道,還有這幾步很重要,否則隱患很大

二、要做預告登記,讓房子無法抵押

為什麼作預告登記,就是為了防止開發商破產或其他經濟原因,開發商要是犯事了房子被查封,或者被拿去銀行抵押。這樣我們購買的房子,這樣房子的不動產權證就無法辦理,房子就一直屬於開發商,所以嚴格來說,這個房子依然不算你的。

但只要做了預告登記,就可以解決掉這個問題,在不動產權證書沒有拿到手之前,房子也肯定是你的,就算無良開發商一房二賣,或者抵押給銀行等,那房子一樣歸你,法律是站在你這一邊的。

簽完購房合同後,許多人不知道,還有這幾步很重要,否則隱患很大

簽完購房合同後,許多人不知道,還有這幾步很重要,否則隱患很大

話說回來、絕大多數開發商還是有誠信的,買房後都會正常的為您辦理備案,這些流程也是到時候辦理房產證的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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