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國際玩笑”開得太讓人匪夷所思

其一,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做出的禁賽裁決是即時生效的,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做出過任何修改或撤銷,仍然有效。

其二,不管有沒有上訴、今後還能不能上訴,孫楊到目前為止仍然還處於禁賽期。

其三,禁賽期運動員的活動受到諸多限制,不能參加任何官方集訓和比賽活動便是其中很主要的一條。

前面的兩點,但凡具備一定法律常識的人都會知道,作為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不可能不知道。

第三點,非體育界業內人士、尤其是一般社會大眾,很可能不知道或忽視,以為“集訓”不是“參賽”,和“禁賽”並不矛盾——這個情有可原。

但是,作為主管全國游泳單項運動的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不應該不知道,也不可能不知道。

在這樣一種很清晰的邏輯背景下,游泳中心能發出那樣的正式文件,把一名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禁賽八年、尚處於禁賽期剛剛開始不久的運動員,堂而皇之列入國家游泳隊集訓名單,只能說是開了一個地地道道的國際玩笑

糗大了!

可能是嫌這個國際玩笑還開得還不夠到位,又補了一個無厘頭的段子——由中國游泳協會出面,聲明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的文件作廢!

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是游泳這一單項運動的全國性行政管理機構,中國游泳協會則是游泳這一單項運動的全國性群眾組織,隸屬於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接受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的管理。

正常情況下,游泳中心正式發佈的官方文件,如果需要修改、收回、撤銷、作廢等,要麼是游泳中心自己直接發文,要麼是游泳中心的上級部門(國家體育總局)發文,怎麼也輪不到由游泳協會這個“群眾性組織”來聲明一個“行政管理機構”的文件作廢。

真不知道這一個中心、一個協會弄這些事的人到底是搞錯了哪一根筋!

當然,實際背景肯定遠比面上的複雜,說這個“開國際玩笑”,本身就只能是開玩笑。

只不過,這種玩笑開起來太也沉重、太也苦澀,玩笑背後值得思考的話題太多。

譬如,所謂的“孫楊事件”,從一開始的發酵到後來鋪天蓋地的輿論導向,到現在再一次的群情激昂,難道不需要我們多少做出點冷靜的思考麼?

“金牌”當真就能作為萬器莫碰的金鐘罩?


這個“國際玩笑”開得太讓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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