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檢察院:召開“案-件比”工作調度會

“案-件比”是高檢院張軍檢察長提出的全新辦案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概念,是對案件質效評估的全新指標。

近日,承德市檢察院召開“案-件比”業務工作調度會,業務部門負責人彙報了一季度“案-件比”工作情況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市檢察院有關負責同志在聽取彙報後對部門的準備情況進行了肯定,並就如何降低“案-件比”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

強化工作統一督導。要壓實市院第三檢察部牽頭督導責任和相關部門配合實施責任,結合實際,統一工作要求和考核標準,特別是要對一季度“案-件比”工作存在的問題、原因進行梳理、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舉措,形成工作文件下發縣區院,做好工作督導。

嚴格刑事案件把關。要加強業務學習和能力提升,充分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嚴把“二退三延”關,對每一個環節都要一盯到底,特別是對借用時間、證據不足等問題要敢於說“不”,切實壓縮辦案週期,全力提高辦案效率。

加強對外溝通協調。要加強與公安和法院的溝通協調,結合檢察履職情況,重點查找偵查環節和審判環節影響“案-件比”的突出問題,通過發出檢察建議、召開問題通報會等方式,引導公安、法院等部門推進問題解決,進一步提升司法辦案效果。

定期進行調研調度。要加強工作調查研究,通過分析業務數據、下沉縣區、實地走訪等方式,查找影響“案-件比”工作的問題,分析原因,制定科學實用的改進措施。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次會議精神,從自身做起,率先垂範,根據條線情況適時召開條線“案-件比”工作調度會,督促下級做好“案-件比”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形成蓬勃向上的工作合力,讓團隊精神體現在方方面面,用實實在在的業績踐行檢察人的責任和擔當。

劉麗麗 王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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