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

股票代碼:601288 股票簡稱:農業銀行 編號:臨2020-016號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決議公告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董事會於2020年4月13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28日在北京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14名,實際出席董事14名。會議召開符合法律法規、《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會議由周慕冰董事長主持,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議案表決情況:有效表決票14票,同意1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二、提名黃振中先生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

議案表決情況:有效表決票13票,同意1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黃振中先生與審議事項存在利害關係,迴避表決。

其他獨立董事發表如下意見:同意。

會議決定提名黃振中先生為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連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黃振中先生任職資格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後,其連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事宜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董事任期3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黃振中先生的簡歷、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及候選人聲明請見附件一。

三、提名廖路明先生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候選人

議案表決情況:有效表決票13票,同意1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廖路明先生與審議事項存在利害關係,迴避表決。

獨立董事發表如下意見:同意。

會議決定提名廖路明先生為本行非執行董事候選人連任本行非執行董事,其連任本行非執行董事事宜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董事任期3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廖路明先生的簡歷請見附件二。

四、提名朱海林先生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候選人

會議決定提名朱海林先生為本行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其委任事宜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董事任期3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本行將向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朱海林先生的簡歷請見附件三。

五、申請追加2020年疫情防控捐贈預算

議案表決情況:有效表決票14票,同意1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本行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六、提請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

議案表決情況:有效表決票14票,同意1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行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擬於2020年6月22日(週一)在北京召開,有關詳情請見本行另行發佈的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

附件一:黃振中先生簡歷、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及候選人聲明

附件二:廖路明先生簡歷

附件三:朱海林先生簡歷

特此公告。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黃振中先生簡歷

黃振中,男,1964年12月出生,法學博士。現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年9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部企業改革處副處長、高級經濟師,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律顧問室主任,西藏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慈文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兼任中國東盟法律合作中心副理事長、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海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終身榮譽主任、英國皇家特許仲裁員協會會員,中石化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雲南景谷林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現提名黃振中先生為本行獨立董事候選人,並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專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兼任職務等情況。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該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並已根據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被提名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於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於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規範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於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五)中國銀保監會《保險機構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的規定;

(六)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關於證券分析師兼任職務的規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備獨立性,不屬於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係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複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夥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二)處於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佔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並確認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

提名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本人黃振中,已充分了解並同意由提名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人公開聲明,本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並已根據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本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三、本人具備獨立性,不屬於下列情形:

(一)在該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係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複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夥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四、本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五、包括該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本人在該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本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本人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並確認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

本人承諾: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做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本人承諾:如本人任職後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自出現該等情形之日起30日內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廖路明先生簡歷

廖路明,男,1963年10月出生,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財政學博士。現任職於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8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1985年8月進入財政部,先後任財政部辦公廳研究處主任科員,信息處副處長、處長,新聞處處長,2003年1月任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2012年1月任財政部機關黨委正司級幹部,2012年2月任財政部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司長級)。

附件三:

朱海林先生簡歷

朱海林先生,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經濟學博士,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中國註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博士生導師。現任職於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7月起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1992年8月起先後任財政部會計司副處長、處長,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副主任(副司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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