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要多少呢?

有孩子的夫妻離婚,一方得到孩子的撫養權直接撫養孩子,另一方就應該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撫養費應該給多少是沒有確定的具體數字的,但是它仍然有支付的標準。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要多少呢?


一、支付標準

撫養費的給付,如果雙方協商好,那麼支付多少都是隨意的。但是如果協商不成,就應按照一定的標準支付。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2、孩子的實際需要;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要多少呢?


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父母的收入高低決定孩子的撫養費高低,父母的收入高的,孩子的撫養費也相應的會更高,反之亦然。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撫養費的給付可以適當減少:

(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

(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又有撫養能力;

(3)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經濟來源的,則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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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子的實際需要

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就是可以根據孩子的實際開銷,來確定數額。並且,給孩子的撫養費也並不是一成不變,最重要的孩子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而定。

《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孩子因疾病、升學等實際需要有所增加,父母又有能力承擔的,那麼撫養費也可以適當的增加。

至於當地的生活水平這個標準,在考慮父母的承擔能力,孩子的實際需要時,實際就是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來判斷的。因此在決定孩子的撫養費給多少時,三個因素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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