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引航】刑事責任年齡的認定與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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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燈塔引航"雲課堂又跟大家見面啦,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刑事責任年齡認定的相關知識。


本期“燈塔引航”雲課堂知識要點

什麼是刑事責任年齡

刑事責任年齡,通俗來講就是指一個人在到達一定年齡後,如果違反我國<>的相關規定,就要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接受法律的處罰。


根據我國<>第十七條之規定,刑事責任年齡不僅僅是一個單一的數字,而是將十四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分成了三個層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

犯罪是否會受到處罰

考慮到青少年身心發育的特點,<>規定未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的不予刑事處罰。但其第十七條第四款另有規定,因未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對於具有社會危險性的行為人的收容教養,由公安機關審批,由少年管教所執行,一般收容教養期限為一年至三年。

犯罪行為的影響

1、根據《公務員法》、《檢察官法》、《法官法》、《教師法》規定,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不得從事相應職業,也就是犯罪後不得從事教師、檢察官、法官及公務員。


2、《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規定,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人,不得徵集服現役。


3、在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中都會涉及政審環節,如果有刑事犯罪記錄,很大可能會影響政審結果,政審不合格,是不予招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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