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創條例將於5月1日施行,鼓勵用人單位完善收入分配機制

4月21日,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介紹《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主要內容以及下一步工作舉措。

據悉,《條例》共九章五十九條,以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增強創新策源能力、集聚創新要素、優化創新環境為主線,力求體現”最寬鬆的創新環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該條例於1月20日,由上海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市副市長吳清在發佈會上指出,《條例》有不少亮點和創新點。

在注重創新策源能力的提升方面,《條例》要求上海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完善科學研究佈局,優化科學研究政策導向、發展機制和環境條件,建設國家實驗室、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提高科技創新策源能力。

《條例》注重激勵人才的創新活力,要求上海建立健全與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匹配的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流動機制,為各類科技創新人才提供創新創業的條件和平臺,營造近悅遠來、人盡其才的發展環境。

具體來看,《條例》鼓勵用人單位完善收入分配機制,體現創新貢獻的價值導向,科研人員的收入應當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對於人才的收入分配,率先在立法中明確將競爭性財政項目的勞務費和績效支出,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收入等不納入科研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

《條例》還首次以立法形式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機構可以直接申請登記並適當放寬國有資產份額的比例要求,並在項目申報、職稱評審等方面享受與科研事業單位同等待遇。

此外,《條例》對營造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並注重創新載體的建設作出具體要求。

張江地區是上海科創中心的高地。即將生效的《條例》指出,要著力打造張江品牌,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創新極。

發佈會上,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裘文進表示,根據《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制定覆蓋長三角全域的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方案”有關要求,上海正在會同江蘇、浙江、安徽省制定長三角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方案,準備在推動創新資源統籌佈局、關鍵技術聯合攻關、科技成果協作轉化、新興產業協同發展、創新要素共享流動等方面開展先行先試,以制度創新推動科技創新、產業創新、組織創新、模式創新,加強系統集成,將長三角區域建設成為全球重要創新策源地。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李軍在會上表示,《條例》還提出了鼓勵商業銀行建立專門的組織、風險控制和激勵考核體系,開展融資服務創新,加強融資服務平臺建設等要求;鼓勵保險機構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保險保障,為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科技創新活動提供資金支持。

近期,上海市依託市大數據中心“一網通辦”平臺推出了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目前已有18家銀行上線提供服務,推出了“大數據+銀行+擔保”無抵押融資服務模式。為方便各類企業辦理動產擔保登記,在全國率先開展了動產擔保統一登記試點工作。在滬保險機構積極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生物醫藥研發相關責任保險、專利綜合保險等工作。

李軍透露,科創板自去年7月22日開市以來,整體運行平穩,科創中心和國際金融中心聯動效應逐步顯現。

截至4月20日,上交所累計受理企業248家,其中上海41家,與北京並列全國第1;從行業分佈來看,新一代信息技術95家、生物醫藥53家、高端裝備53家、新材料29家、節能環保12家、新能源6家。已上市98家,其中上海16家,排名全國第四(北京、江蘇和廣東各17家)。其中,優刻得是科創板首家同股不同權的上市企業,昊海生科是科創板首家A+H的生物醫藥企業,昨天成功上市的上海硅產業是首家帶期權的上市企業。

目前,科創板企業已累計募資資金1166億元,其中上海企業募資為20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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