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乃是企業的根本,供應商質量保證,供應商管理的七大方法

質量乃是企業的根本,那麼影響質量的要素有,供應商質量保證,客戶質量保證,生產製造質量保證,研發設計質量保證,供應商質量保證常常是我們質量最直觀的表現形式。


製造業的合理分工使得成本大大的降低,同時也因各個廠家生產條件的不同帶來了其他的問題,生產的零部件品質也就有高有低,如何管理好這些不同層次的廠家就成為最終產品好壞的關鍵!


首先,客戶指定並不意味著管不得。供應商是客戶指定的,但不要忘了,採購方也是客戶指定的,而且是客戶指定來管理供應商的。雖說客戶指定的供應商沒法隨意更換,但採購方跟客戶直接打交道,可以更多地影響客戶,在未來的項目上選擇配合度高的供應商;而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呢,一旦產品開發好了,與客戶就沒什麼接觸,能夠影響採購方的地方就很有限。


質量乃是企業的根本,供應商質量保證,供應商管理的七大方法

所以,供應商的力量往往沒有想象的那麼大。採購方看上去沒有選擇權和議價權,其實是有很多槓桿力量可利用,在與供應商的博弈中,往往處於更有利的地位。採購方意識不到這點,在心理上就輸了;後續管理困難,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不是"不服管",而是"沒有管"。很多公司的供應商管理非常粗放,可以歸納為"輕管理,重淘汰"----主要是依賴市場競爭,平常溝通、管理有限,遇到問題的第一反應就是換供應商。

但不幸的是,供應商之所以是被客戶指定,往往是因為有獨到的技術或產品,競爭對手也相對較少,即使是客戶也不是說要換就能換的。很多情況下,這種供應商屬於戰略供應商,或者瓶頸供應商,淘汰不是解決方案。

所以,這看上去是客戶指定的供應商"不服管",其實往往是採購方"沒有管",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或者不願管。

質量乃是企業的根本,供應商質量保證,供應商管理的七大方法

此外,客戶指定的供應商要麼規模太大、要麼規模太小,各有獨特的挑戰。供應商太大,靈活性差,服務往往也不到位。但這些企業往往是技術驅動,產品競爭優勢強,不是戰略供應商,就是瓶頸供應商。不知區別對待,用對付小供應商的辦法來管理,惹毛了供應商,又沒法淘汰,自然就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質量乃是企業的根本,供應商質量保證,供應商管理的七大方法

這對供應商來說是大問題:要麼是趕工加急,成本高昂;要麼是無所事事,造成浪費。


那麼,是否有認真分析過,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為什麼會那麼牛?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非我莫屬,佔據強勢地位;

★由於距離與空間的隔閡,交流不夠通暢;

★由於指定,對此供應商的管理可能弱化或放任;

★由於採購方在付款或過程管理方面沒有引起供應商的興趣;

★人力因素,如採購方的採購人員與客戶指定供應商存在利益關係。

其實,對於客戶指定供應商的管理方法很多,需要採取最適合自己的方法:


方法一:

在與客戶簽訂買賣合同時,可以事先申明責任,明確客戶指定供應商的價格、質量、交期、服務、質量改善、技術支持、信息互動等方面的責任範圍,並在合同裡註明“一旦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出現問題,客戶需要承擔責任”的條款。同時,在與供應商簽訂合作合同與協議時,要求客戶一起參加,作為見證。


方法二:

調整訂單比例的方式給客戶和指定的供應商以壓力,採取此種方法的前提是客戶指定供應商是非單一供應商,如果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為單一供應商,那想調都沒得調,此種方法基本上沒法實施,因為在客戶至上的企業,得罪客戶總是沒好果子吃的。


方法三:

弄清楚客戶“指定”的理由,提供替代供應商給客戶或者要求客戶提供其他供應商。這種方法的前提是要求採購方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如何劣跡斑斑(最好有量化的數據),同時要指出導入新供應商的好處。


方法四:

在事實為依據的前提下(將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的劣跡和所造成的影響一一記錄),向供應商通告問題,提出整改要求並設定整改期限,必要時給供應商一些可操作的整改建議,與此同時,通告給客戶知道,另外與供應商的重要會議或郵件都抄送給客戶,以便讓客戶知道並取得客戶的支持;如果供應商不配合改善或改善無效,則尋找替代供應商,並向客戶推薦(按方法三)。


方法五:

帶著問題,協同客戶一同去供應商現場解決或與供應商進行必要的談判。


方法六:

將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因為品質、交期、服務等問題產生的風險和劣質成本一一詳細地量化,並反映在客戶的報價中,說明為什麼要調整價格,對於價格,相信客戶會敏感的,一旦有量化的數據支持,客戶也無話可說,或者會聽取報價方的建議(停止指定,啟用替代供應商)。


方法七:

與客戶協商改變合作模式,由客戶直接管理供應商,企業只接受合格的物料/配件以供使用,把這種合作模式演變成純粹加工(即包工不包料);

但是,如果客戶與指定的供應商之間存在著一些人際關係、利益輸送、股權合作等方面的關係,如果插手,風險就很高,這需要企業事先弄清並採取適合的措施。

供應商評估主要有哪些控制要點?

通常供應商評估的控制要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供應商的安選及選擇條件。

2. 供應商的品質保證能力的調查。

3. 供應商的樣品品質鑑定。

4. 供應商評估內容及步驟的確定。

5. 供應商評估結論的審核與批准。

6. 合格供應商的批准。

7. 合格供應商檔案的建立。

8. 合格供應商的供貨情況定期監督與考核。

9. 根據供應商定期考核情況,進行優勝劣汰或輔導。

10.監督以及發現問題的處置。

對供應商的控制方法主要有哪些?

對眾應商的控制可根據物料採購金額的大小,對供應商進行ABC分類,好分重點、一般、非重點供應商,然後根據不同供應商按下列方法進行不同的控制:

1. 派常駐代表。

2. 定期或不定期到工廠進行監督檢查。

3. 設監督點對關鍵工序或特殊工序進行監督檢查。

4. 成品聯合檢驗,可以由客戶會同採購人員一同到供應商處實施聯全檢驗。

5. 要求供應商及時報告生產條件或生產方式的重大變更情況(如發包外協等)。

6. 組織管理技術人員對供應商進行輔導,使其提高品質水平,滿足公司品南要求。

7. 由供應商提供製程管制上的相關檢驗記錄。

8. 進貨檢驗。

選擇合格的供應商有哪些方法?

合格的供應商應具備提供滿足規範、圖樣和採購文件要求的產品的能力,選擇評價合格供應商的方法通常有:

1. 供應商生產能力的評價。

2. 供應商品質保證體系的現場評價。

3. 產品樣品的評價。

4. 對比類似產品的歷史情況。

5. 對比類似產品的檢驗與試驗結果。

6. 對比其他使用者的使用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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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交流的機制

製造組織與供應商之間要建立一個有效的機制。在此機制內,製造廠與供應商在基於相互信任的基礎上,能夠進行全面充分的信息溝通,並由有力的團隊成員來推進項目進行,防止問題出現並解決所出現的問題,最終促進供應商能力提升,使雙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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