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否像聖經亞伯拉罕的僕人一樣,為以撒娶妻顯明徵兆或標記

我們可否像亞伯拉罕僕人為以撒娶妻一樣祈求上帝給予徵兆/標記:以下幾點值得我們注意:

一,他祈求上帝給予標記,而不是求他顯神蹟,而且他求的是兩個徵兆,而不是一個。

二,僕人所求的標記十分合理,這標記反映出這女子對人和動物是否有愛心,是否願意接待客人。所以這標記是乃是有理性的基礎。

三,今日若有弟兄求上帝給標記,知道誰該做他的妻子,這只是單方面的,必須得到該女子有同樣的感動,同意這是上帝的帶領。他不能以為自己有感動,就認為該女子一定要嫁給他。

四,僕人身處時代沒有文士和先知經文指示他,今天我們有了完整的啟示,有了全本聖經,以撒娶妻,牽涉到上帝向亞伯拉罕宣佈的應許,影響整個以色列民族,上帝因此直接介入,帶領僕人腳蹤。

五,加爾文說過:舊約聖徒求標記的列正,並不構成一個保證,我們在新約時代也可以做同樣的事。

六,我們向上帝求標記,要記得他是主,不一定按我們所說的去做,因為我們所求的不一定最好,

七,我們經過分析、思考、感受,必須再祈禱,祈禱後留心自己反應,若是感到平安,有信望愛,這是積極,正面的標記。若是感到混亂,憂愁,不快樂,失去平安,且感到和上帝隔離,這是負面標記,必須謹慎面對,有平安之後,採取行動,仍繼續等待,婚前若發現可能判斷錯誤,就須更改。


我們可否像聖經亞伯拉罕的僕人一樣,為以撒娶妻顯明徵兆或標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