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中院發佈2019年臺州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台州中院發佈2019年臺州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本週是全國知識產權宣傳週

今天(4月23日)

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

“全面強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新聞發佈會

通報2019年以來的主要工作

發佈2019年該院

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台州中院發佈2019年臺州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去年以來,該院知識產權庭新收案575件,結案615件。服判息訴率高達94.1%,自動履行率84%,民事二審可調撤率50%,二審改判發回瑕疵率為0。目前,無12個月以上未結案件,無申訴和上訪案件。

據瞭解,台州中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為抓手,助力台州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積極引入和運用“移動微法院”等在線訴訟平臺,去年達成調解協議58件,開庭11起,方便了當事人訴訟,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維權成本。

同時,還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示範作用。上訴人陳會見、原審被告人蔣展羽、蔣保年、鄢龍軍、黃開文、潘明浩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上訴一案,被推薦全省十佳典型案例參選案例。裸心商標案作為外商投資企業受到的平等保護典型案例在浙江天平上被推送報道。

自2011年11月開始,台州中院在全省中級法院中率先試點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審判“三合一”模式。多年來,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機制已趨成熟。去年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一審刑事案件13件,審結13件。另受理一審行政、二審行政、二審刑事案件各1件。

台州中院發佈2019年臺州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你的朋友圈被它們“刷屏”過嗎?

↓↓↓

1

上訴人新疆元森葡萄酒業有限公司、巴州天葡果汁釀造有限責任公司、吐魯番威龍卡斯菲葡萄酒銷售有限公司、寧海大紅鷹酒業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審被告溫嶺假日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入選理由

企業在商標管理中,往往會申請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形成商標池,以夯實企業商標權利屏障、為開拓子品牌作儲備等。而且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越規範、重視程度越高的企業,商標池的體量可能越大。涉案的威龍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自1988年至今申請註冊及受讓酒類產品商標300餘枚,但大部分擁有“威龍”基因,強化了“威龍”商標指示商品來源的功能。威龍品牌經多年持續宣傳使用和市場推廣,維持了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擁有龐大的防禦性商標池,並不會削弱“威龍”商標本身的顯著性。

2

台州市上下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台州市千尋軟件技術有限公司技術委託開發合同糾紛案

入選理由

為確保技術合作開發合同的順利履行,企事業單位在訂立履行技術合作開發合同中,合同甲方應具體明確地向乙方表達項目需求,乙方應適當、充分地向甲方收集、瞭解需求,確保雙方開發目的、方向一致。對於合同需求、實施內容、履行方式、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核心條款應詳細約定,約定不明的事後應及時協商進行補充約定,儘量避免爭議的發生。完成階段性開發成果後,乙方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對於驗收的提起、過程與結果應當明確記錄,分階段固定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的證據。

通過近年來審理的技術合作開發合同糾紛案件分析,糾紛的產生多是由於雙方約定不明,本案裁判對於技術合作開發合同訂約時的注意事項以及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具有指導作用。

3

廣州星河灣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浙江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入選理由

樓盤名稱有一定的公共性,在該名稱已由當地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核准後,樓盤名稱已經處於實際的使用之中,且通過百度地圖等APP迅速得到了擴散。在法院認定樓盤名稱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構成商標侵權的情況下,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在停止侵權的具體方式上,不再使用原告文字商標或與原告商標近似的樓盤名稱與服務商標、拆除涉及“星河灣”文字的招牌、標識等是被告自身可以立即執行的。但地名的變更屬於行政管理範疇,地名的確定需由當事人向當地民政局申請,經民政局初步審查後提交評審組討論,然後對外公示,最終才能發文認定,因此申請變更地名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審理範圍,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原告必須另尋救濟途徑。而百度地圖等APP中對被訴侵權樓盤名稱的引用,並非被告發布或申請發佈,即被告並非行為人。故上述網站信息的更正,有待被告變更樓盤名稱、申請變更地名登記後,通過指稱關係的變化,使相關衍生性使用逐步得到糾正,逐漸消除侵權影響。

4

台州好娃娃嬰童用品有限公司與義烏市彭苑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台州市黃岩靈貝嬰童用品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入選理由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原則要求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該項原則適用於商標註冊、轉讓、使用等市場行為的各個環節,即便相關商標經過合法註冊,但在受讓及使用過程中仍然應當遵循上述原則。

彭苑公司原股東林俞益曾承包經營好娃娃公司的“好娃娃京東旗艦店”,彭苑公司明知好娃娃公司字號的知名度以及好娃娃公司產品包含兒童扭扭車,仍然受讓並在扭扭車產品上許可靈貝公司使用第5227559號“好娃娃”商標,彭苑公司並利用第5227559號“好娃娃”商標對好娃娃公司經銷商陸續發起投訴或訴訟,具有攀附好娃娃公司字號知名度的主觀惡意,客觀上容易引起消費者混淆誤認,違背公認的商業道德,均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5

原告上海未來夥伴機器人有限公司與被告台州樂樂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入選理由

未經商標權人授權銷售正品的行為是否侵害了商標權,如果沒有侵害商標權,那是一種什麼性質的行為,是否合法,商標權人是否可以維權。商標權用盡又稱商標權利窮竭,從商標法意義上講,商標權商品如經包括商標所有權人和被許可人在內的商標權主體以合法的方式銷售或轉讓,商標權人對該特定商品上的商標權即告窮竭,無權禁止他人在市場上再行銷售該產品或直接使用。

6

溫嶺市盛開物流設備科技有限公司與浙江優逸克機械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糾紛案

入選理由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中的虛假宣傳,不僅要求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進行了誇大宣傳,還要其宣傳行為達到足以引人誤解的程度。

商業經營活動中,企業宣傳作為企業發展壯大的一項重要手段,但企業對產品介紹、形象宣傳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避免誇大宣傳,不然就有可能成為反不正當競爭訴訟的被告。該案具有警示教育意義。

7

臨海市杜橋鐵臺門藥店有限公司與臨海市上橋藥店、金祖龍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入選理由

一般情況下,由於服務行業自身的經營特點,服務商標沒有商品商標的覆蓋範圍廣、流轉快,因此涉及到服務商標的知名覆蓋區域問題。而本案情形特殊,原、被告是同一條街上的兩家藥店,店面僅一店之隔,雙方對藥店所在區域的傳統地名俗稱“鐵臺門”及其在當地的知名度都明確知曉,對歷史沿革形成的藥號商譽無形資產通過註冊企業字號、商標、門頭加裝巨幅標識等進行激烈競爭,一度發展到隔店罵街等惡性競爭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本案訴諸法律途徑後,經本院耐心解釋溝通,分析權利歸屬和合理使用的方式等,最終促成商標權利人向企業字號權利人轉讓商標,使權利歸屬統一、明晰,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8

唯品會(中國)有限公司與台州市唯品會建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入選理由

對於註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衝突的案件,應當按照誠實信用、維護公平競爭和保護在先權利等原則予以處理。雖然本案原、被告登記的經營範圍不同,但隨著市場經濟與互聯網經濟的深度融合,經營者之間的競爭已經不侷限於同行業之間,被告使用“唯品會”的企業字號,會使他人誤認其公司與唯品會公司存在特定關聯,足以造成對相關公眾的混淆。因此,被告將“唯品會”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的行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行業融合、跨行業經營等現象屢見不鮮。跨行業使用他人商標或企業字號的行為,亦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本案判決切實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對該類案件具有借鑑作用。

9

原告錦江之星旅館有限公司與被告台州市頌古酒店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入選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經營者者認為使用自己的企業名稱就不會侵權,甚至故意登記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字樣作為企業名稱,令消費者產生混淆。本案被告在其有效授權許可停止後,仍在提供住宿服務過程中使用與原告商標相近似的標識,是典型的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本案的審理具有良好的示範導向意義。

10

朱彬文、陳希達、丘富奇犯假冒註冊商標罪,盧鳳花、潘娜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一案

入選理由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被告人制售假酒的行為不僅侵害他人的商標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更是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帶來嚴重危害。用低價的劣質酒灌裝冒充高檔的茅臺、五糧液酒,是典型的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如果產品構成偽劣,還將可能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擇重進行處罰。被告人在實施製假售假行為的同時,殊不知一隻腳已經跨入了監獄的大門。國家對知識產權侵權打擊的力度在不斷加大,構成犯罪的將會毫不猶豫地進行刑事打擊,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警惕不合理低價產品,防止不法貨源侵害。

作者:台州新聞客戶端記者 陳靜

編輯:金子莘

自豪!浙江“十大名山公園”台州佔了兩,快來投票!

定了!這些人和企業,免3個月房租

最新!浙江這些高校公佈返校時間

台州中院發佈2019年臺州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