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與雜想

當談及中國傳統婚禮的程序時,人們會發現有婚聘六禮之說。六禮是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其中“納徵”為男家向女家送聘禮,即彩禮。《禮記·士昏禮》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經此,儀禮婚約完全成立。所以彩禮這一風俗自商周時期就已形成,並延續至今。

彩禮是儒家婚禮的一部分,而儒家尚禮。那何為禮呢?孔子尚周禮,他關於禮的思想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在豎向不同級關係中,下級要尊重上級,兩者之間應存在不可逾越之鴻溝;二是在橫向同級關係中,彼此要和睦處,少生事端。橫縱同看,便是如何構建和諧的社會關係,而這和諧的社會關係,正是封建社會的等級關係。儒家的“禮”維護的是等級,在封建社會中,對“禮”的條目與遵守的嚴苛往往等同於對等級制度遵守的嚴格。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彩禮無疑是維護“三綱”中夫妻之間的等級制度。在漫長的男權社會中,女性往往被視為男性財產的一部分,就如羅貫中在《三國演義》中廣為流傳的那一句“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夫妻之間從屬關係的嚴格可以與君臣、父子相提並論,可見女性在婚姻中只有“從”這一種生存方式。但婚姻是需要一個外家女子進入男性家庭的,這個外家女子本身是屬於她的父親,是身居於一個與“父為子綱”相似的等級關係下,是父親的財產。沒有人會願意財產白白流失,於是就有了彩禮一說,夫得到了妻子,父得到了彩禮。也不奇怪有人會有兒子是自家人、女兒是外人的觀念。

除此之外,在古時候的婚娶習俗中與彩禮相對應的有嫁妝一說。嫁妝是女方家庭為女方準備的,這筆錢有兩個用途:一是補貼女兒和女婿兩個人的小家庭,二是爭取女兒在男方家中的地位,顯示女方一家的經濟能力。女性的嫁妝在很大程度上幫助其融入了男性的家庭,並且女性在家庭中取得一定的地位。雖然妻子是從屬與丈夫的,但其也是相對於其他級別(如子女輩)的領導者,而一份豐厚的嫁妝客觀上可以幫妻子提高家庭地位,這對妻子乃至其孃家都是有利的。如果單純的只有彩禮沒有嫁妝,恐怕會像男方“買人”而不是婚姻。再加上,男方送來了彩禮,女方於情於理都應返還些,於是就有了女方的嫁妝。

婚姻因彩禮給人帶來以女換財感,又因嫁妝的存在讓兩個家庭產生了更緊密的聯結,形成了較為親切的合作關係。

在提倡男女平權的今天看彩禮與嫁妝,其蘊含的封建思想是錯的,但彩禮和嫁妝作為一種傳統文化的形式,也常常出現在現代的婚禮中。然而近段時間關於彩禮和嫁妝的新聞多是負面的,因為其往往是表達對彩禮的不滿,並且將矛頭直指女方的拜金。

拒絕彩禮與嫁妝可以更加體現婚姻的非功利性,側面傳達了新人不是為了金錢利益走向的婚姻,也體現了其拒絕物化女性。彩禮有時會被認為是對女兒的明碼標價,雖然這樣解讀並不完全正確,但也反映了彩禮的實質。

然而我們一定要對彩禮與嫁妝說不麼?

首先,彩禮與嫁妝因為其植根於中華傳統的儒家文化中,作為三綱五常在婚娶流程中的衍生品,其難免帶有物化女性的封建色彩,並且隨著封建王朝的發展、對思想控制的一步一步緊抓,婚娶又是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所以彩禮與嫁妝慢慢融進了民俗,年輕一代也許對此不感冒,但其勢必是老一輩心中婚禮的必走程序。況且,傳統文化具有相對穩定性,隨著時代的發展,其往往會具體形式不變,思想內涵因時更新,所以我們大可不必將其視為糟粕,只需為它灌入新血。

況且彩禮與嫁妝真的沒有可取之處麼?我認為這並不見得。首先,當代的彩禮與嫁妝大多是由雙方父母交與兒女,作為組成其家庭後的一筆數目客觀的可支配資金,表現了父母對其的關懷關愛之情。此外,嫁妝也常以汽車或屋子的裝修費的形式出現,為兒女解決生活中較為現實的問題。而且彩禮與嫁妝也可以反映兩方的誠意,畢竟婚嫁是人生大事,相關人員都慎之又慎,主動提出要給對方數目妥當的彩禮和嫁妝往往可以感到彼此的誠懇。婚姻的構成不只有愛情,也有面包,如果一方想要考察另一方的經濟實力和誠意,彩禮或嫁妝或許是一份足夠合適的問卷,可以讓自己的孩子避開“貧賤夫妻百事哀”。

但上面的情況僅適用於合理的彩禮與嫁妝,如果某一方的父母存心要從彩禮或嫁妝上撈一筆錢,那對方也會清楚,這家人不值深交。

所以對彩禮與嫁妝我們大可不必視為洪水猛獸,應該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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