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進宮”!十堰“雲開庭”隔空審結一起入室盜竊案件

“六進宮”!十堰“雲開庭”隔空審結一起入室盜竊案件

秦楚網訊 文、圖/記者 何利 特約記者 餘碩 報道:“被告人柯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室竊取他人財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4月27日,由茅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柯某涉嫌盜竊一案,經網絡“雲開庭”後獲當庭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柯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2019年9月2日,剛剛出獄不久的柯某來到十堰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馬路村一戶居民家中,採取踹門入室的手段進入被害人塗某家中,從臥室內盜竊現金6元及vivo手機一部,在實施盜竊時被塗某發現並報警,隨後柯某被趕至現場的民警當場抓獲。後經鑑定,柯某所盜財物總價值56元。經查,柯某於2010年至2018年間,先後5次因犯盜竊罪被判刑入獄,此次是他第6次因盜竊被抓獲,案發時離他上次出獄不足4個月。

“六進宮”!十堰“雲開庭”隔空審結一起入室盜竊案件

鑑於當前疫情防控仍不容鬆懈的形勢,為減少聚集和交叉感染風險,茅箭區檢察院與法院充分溝通,並徵得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同意後,對該案進行遠程庭審。庭審中,檢察官嚴格按照庭審流程,通過視聽設備宣讀起訴書、發表公訴意見,並向法庭展示了被告人的犯罪證據。

承辦檢察官認為,被告人柯某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但鑑於其能夠主動交代案件事實,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法院當庭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結束後,承辦法官表示,“雲庭審”這種方式既實現了與被告人的“零接觸”,又實現了庭審現場訴訟參與人的“面對面”。“現在正處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這樣安全、高效的庭審方式為案件辦理工作提供了很大便利。”承辦檢察官介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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