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巧舌牽線 踐行“楓橋經驗”——大洞派出所化解一起涉林糾紛

九江新聞網訊4月27日上午,武寧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大洞派出所被一陣電話鈴聲喚醒,武寧縣泉口鎮楊嶺村村民報警稱自家山場的松樹被鄉鎮工作人員肆意砍伐,請求民警幫助。

接警後該所迅速組織民警前往現場,經查伐木人員為當地供電部門工作人員,因葉某山場的松樹影響了上方高壓線路的安全,當地供電部門依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種植的或自然生長的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樹木、竹子,電力企業應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僅僅對高壓線路下方生長的危害線路安全的6棵松樹進行砍伐,並不是葉某稱的肆意砍伐。

瞭解情況後,該民警當即對葉某進行普法教育,詳細講解了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隨後葉某表示可以砍伐松樹但是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但是條例規定只有新建、擴建的情況才能給予補償。

為了避免再起糾紛,該所民警提議當地供電部門可以僱請葉某砍伐影響高壓線路的樹木,支付其工資,但是葉某不能就樹木損失提出經濟補償。雙方欣然同意,並握手言和。

面對涉林糾紛,武寧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大洞派出所主動作為,從雙方的需求尋找突破口,最終促成合作實現雙贏,有效地踐行了新時代森林公安“楓橋經驗”。

民警巧舌牽線 踐行“楓橋經驗”——大洞派出所化解一起涉林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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