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文/洪廣玉(食品安全媒體人)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鹽業執法

主要觀點:

1、吃死人的是亞硝酸鹽,亞硝酸鹽是誤食,不可能冒充食鹽;

2、“私鹽”“工業鹽”只是不合法,一般情況下均沒有健康危害;

3、“假鹽嚴重危害健康”的說法基本出於鹽業執法人員,是鹽務部門在默許這種觀點的傳播;

4、鹽改並沒有讓食鹽漲價,反而讓食品加工用鹽大幅降價;

5、目前的鹽改只走出了第一步,放開了專賣的地域壟斷,生產和批發還沒放開。

在中國,“假鹽”以及“假鹽會吃死人”的說法流傳甚廣,但是,這個說法有明顯違背常識的地方:鹽的生產成本實際上非常低,出廠價每噸300-500元,如此低廉的東西,怎麼還能找出更便宜還能冒充鹽的東西?

媒體確實報道過“假鹽”吃死人的案例,這些案例中的主角無疑都是亞硝酸鹽,亞硝酸鹽毒性極高,3克即可致命,但將“亞硝酸鹽”稱為“假鹽”是明顯不妥的,因為所有被“亞硝酸鹽”毒死的案例都屬於誤食,或是巧合,這種案例在生活中是零星發生的。而亞硝酸鹽的價格遠高於食鹽,不存在有人拿亞硝酸鹽冒充食鹽賣的情況。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一例關於誤食亞硝酸鹽的報道

媒體報道最多的“假鹽”,是鹽業執法部門查扣的那些“不合法食用鹽”,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無證生產的“私鹽”,比如海邊村民私煉的鹽,另一種則是有證的廠家生產的鹽,但用途是流向工業,稱為“工業鹽”。

這兩種鹽和正規“食用鹽”有什麼區別呢?很簡單,大體上就是有證和沒證,以及加碘和沒加碘的區別。安全性上來說,正規的食用鹽當然是安全的,但不正規的也並不一定有危害,甚至可以說“一般情況下都沒危害”。因為不管是私鹽還是工業鹽,其生產工藝和正規食用鹽基本相同,大部分情況下完全相同,食用鹽要去除雜質,工業鹽也要去除雜質,等級低的雜質比食鹽高些,等級最高的比食用鹽精度還高。總之,決定安全性的主要因素是工藝,而不是用途流向。

正規企業生產的工業鹽,可以說基本上是安全的。只有一種情況下會有危害,就是生產環境受到了汙染,但這種不多見。正規的食用鹽要經過食用安全的檢測,所以是“確認安全”,而工業鹽和私鹽未經食用安全檢測,是“未確認安全”。打個比方,正規食用鹽相當於自來水,有出廠檢測,而工業鹽和私鹽相當於山泉水,一般認為安全,雖然也有被汙染的可能,但概率相當低。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當然是使用正規食用鹽更安心,而且食鹽加碘也很重要。

為了佐證私鹽和工業鹽的安全性,舉兩例。2007年央視曾經做過一期名為《假鹽黑幕》的節目,記者去廣東省徐聞縣角尾鄉探訪曬私鹽的情況,海邊幾百畝都是鹽田。節目組採訪了廣東省發改委的官員,這個官員說,當地的田已經鹽鹼化,農民生活很大程度上就靠曬鹽為生,那怎麼辦?開出的方子就是讓國營鹽廠把這些私鹽收了。所以你看,給這些“私鹽”發證收編,它們就變成安全可靠的食用鹽了。

另一例,2012年,廣東佛山高明區查了一起案子,某大型調味公司為節約成本,購置了760噸工業鹽水生產醬油,最後監管部門把這個醬油拿去檢測,居然絕大部分是合格的(只有1個批次是無關工業鹽的其它原因不合格)。

安徽鹽業執法部門在2010年還查過一種鹽,即“農藥廢渣鹽”,顧名思義,這種鹽是廢料,從理論上來說有較大可能是有危害的,但有意思的是,那次“農藥廢渣鹽”唯一的問題是檢測出農藥“草甘膦”,含量為55mg/kg,雖然聽起來很嚇人,但從風險評估的角度來說,真實的健康危害極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最關鍵的是,這種案件極少,除了2010年那次就沒見類似大案了。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就知道,不論私鹽還是工業鹽,都是“真鹽”而不是“假鹽”。就像工商部門查獲無證企業生產的皮包,不管是仿LV還是仿愛馬仕,或什麼都不仿,你可以說它們是“假LV包”“假愛馬仕包”,但它們都是“真包”,不是“假包”。

如果只是將私鹽或工業鹽謬稱為“假鹽”,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更值得探討的是,在幾乎所有查獲“假鹽”的報道中,都稱這種“假鹽” “3克可致命”或“嚴重危害健康”,顯然這是嚴重的錯誤——它要麼是將亞硝酸鹽的危害移花接木過來,要麼是對“工業鹽”望文生義。很顯然,這種錯誤助長了食品安全恐慌,誤導了公眾認知。

這種謬誤到底是如何傳播開來的呢?通過網絡溯源,可以看出這種說法基本上出自鹽業執法人員。在2004年前的新聞報道,雖然已經出現了“假鹽”的說法,但說假鹽吃了會死人或危害很大的報道。案件中能反映的是販賣私鹽是重罪,最重的能判12年有期徒刑。

到了2004年9月,出現了第一篇談“私鹽”危害的報道,而且是個大案: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在這篇報道後面,就附加幾段談私鹽危害的“科普”,其身份是上海市衛生監督所所長助理。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這是網絡上能找到關於假鹽的錯誤觀點的最早版本,其問題顯然是把私鹽混同於亞硝酸鹽了。

2004年以後,犯類似錯誤的報道就開始越來越多了。以至於到了後來,凡是談到了私鹽、工業鹽,“嚴重危害”的告誡成了標配。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這篇報道是最早在標題中使用“假鹽可致人死亡”的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這篇報稱查獲40噸假鹽,又稱3克可致命,難道是搗毀了一個大型亞硝酸鹽生產企業?

其中的問題在於,如果說少數鹽業執法人員不專業,新聞媒體不專業,那整個鹽務部門都不專業嗎?所以,此類謬誤之所以在全國廣泛傳播,且流傳十多年,與鹽務部門的默許——實際上是喜聞樂見分不開的。因為鹽業執法部門和食鹽的專營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只有不斷渲染非正規食鹽的危害,才能維護和強化食鹽專營的必要性,繼續獲得超額利潤。

食鹽專賣到底利潤到底有多豐厚?看一則新聞就知: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媒體報道

關於“假鹽危害”的問題,無論媒體和鹽務部門如何渲染,我們都不能否認一個事實:哪怕十多年來全國查獲了上千起“假鹽”案件,至今沒有任何一項關於“假鹽”的檢測結果可以證明它有明顯的健康危害。如果要說健康影響,只有沒加碘這一項。

然而,流傳十多年的謬誤對於群眾的洗腦是非常成功的。工信部確定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制度,2018年1月4日國務院發佈修訂版的《食鹽專營辦法》,廢止《鹽業管理條例》,打破食鹽地區專賣,放開食鹽價格。但很多人卻憂心忡忡,認為食鹽放開壟斷經營會導致“假鹽氾濫”,讓食鹽更不安全,稱“食鹽還是由國企壟斷更安全”。這種擔憂顯然是莫名其妙的,因為現在的法規只是打破了銷售的壟斷,生產還是“專營”的呢。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有很多人至今認為假鹽危害很大

以“安全”為由來支持食鹽專營是最不靠譜的理由。因為食鹽堪稱所有食品類別裡最安全的東西,不僅工藝簡單,其它食品還怕汙染了、壞了,而食鹽自己就能防腐,這麼安全的東西卻要專營專管,幾近荒唐。如果是說要強制加碘,那麼通過法規要求相關食鹽產品都符合加碘標準即可。

從理論上來說,專營反而會導致一種食品不安全,因為利潤太豐厚了,就會有人以次充好或摻假,但好在食鹽成本夠低,性狀夠穩定,想“摻假”都難、都沒必要,只要私賣就行。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真的嗎?

另外還有一種說法是放開壟斷並不會讓民眾得利,食鹽的價格只會越來越高,很多人煞有介事地指出,鹽業改革之後,這兩年超市裡的食用鹽反而越來越貴的。實際上,這種說法憑的是個人印象,沒有嚴謹的數據支撐,當然也不符合市場規律。

有證據的是發改委:鹽改方案正式實施後,食品加工用鹽價格下降30%~50%,部分地區部分品種批發價格、零售價格下降較為明顯。醬油廠、鹹菜廠以及調味品生產企業等用鹽大戶的用鹽成本明顯下降,如廣州某醬油廠,生產用鹽價格降了近50%,僅這一項開支一年即減少約1億元。

而從發改委的監測來看,居民零售端的價格雖然沒怎麼漲,但也沒有如預期的那樣降,大概是一個“穩中微降”(這個“微”對於消費者幾乎感覺不到)。事實上,“穩中微降”不能說明鹽改對消費者沒有好處,反而說明應該進行更深入的鹽改。

中國根本不存在“假鹽”,也不存在“假鹽嚴重危害健康”

發改委報告

不要忘了,目前的“鹽改”只走出了第一步,食用鹽只是取消了銷售環節的產銷隔離和區域限制,但食用鹽的生產和批發仍然定點,食品專營制度仍然存在,也就是產品供應端仍然是不完全市場化。此外,“鹽業主管部門”到底是哪個部門,原來鹽務系統人員何去何從也有待解決。

好在,國家改革鹽業的決心已定,為了支持和促進鹽改更快、更順利地進行(為了不開倒車),我們應該全面澄清關於“假鹽”的謬誤,尤其是要駁斥“私鹽、工業鹽有嚴重危害”的錯誤觀點。

(本文配圖來自網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