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革順教授的合唱訓練方法:色調處理

馬革順教授的合唱訓練方法:色調處理

馬革順(1914--2015),陝西乾縣人,中國合唱指揮泰斗、上海音樂學院合唱指揮教授、中國合唱音樂的奠基人之一,上海音樂學院教授,維斯銘士德合唱音樂學院榮譽院士。

馬革順從小在教會唱詩班唱歌,中學畢業後入國立中央大學教育學院音樂系,師從奧地利音樂博士史達士。1937年畢業於中央大學音樂系,抗戰勝利後,赴美國維斯銘士德合唱音樂學院專攻合唱指揮,獲碩士學位。1950年畢業於美國西南音樂學院研究院。回國後。先後任教於華東師範大學和上海音樂學院。1981年2月,應美國合唱指揮家協會邀請,前往美國21所大學講學和舉行音樂會,並獲維斯銘士德合唱音樂學院“榮譽院士”稱號。


色調處理


馬教授在合唱訓練過程中,不僅重視各聲部相互縱的關係所造成的協調,同時也非常重視聲部進行時橫的關係所需要的起伏色調。色調即作品在藝術再現過程中每一瞬間的聲音相互之間在音量,音色及速度上所形成的不同程度的層次差別的蛤個起伏局面。音樂既是時間藝術,就要有色調起伏來表現,作品的思想內容必須通過色調來表現,沒有思想內容的色調是沒有生命的;有思想內容的色調才賦予作品以生命活力並給人們深刻的感染力。

音樂最基本的組織單位是“樂匯”,它也是安排色調的基本單位。每一個樂匯中起伏的最高點稱之為“邏輯重音”,它是依據作品的節奏,旋律音型利歌詞而決定的,一般確定了邏輯重音之後演唱時的感情就要往那裡推上去,速度趨向邏輯重音前情緒稍快,離開邏輯重音後情緒放慢。

每個樂匯一般只許有一個邏輯重音,如果有兩個以上就必須服從一個主要的。當我們將幾個樂匯組合在一起成為樂句時,所有的邏輯重音之中也應該只有一個為主,而其它邏輯重音都是從屬它的。

馬教授在排練作品的過程中,採用適當的色調將一個音、一個和絃推向另一個音另一個和絃;將一個樂匯,樂句、樂段推向另一個樂句、樂匯、樂段,使整個作品產生推動,即便是斷音和休止,也通過色調使之連貫產生有機聯繫,這樣的藝術再現會使聽眾與演唱者一起投入再創造的過程中去。

音樂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強與弱,快與慢、緊與松、濃與淡,高與低的矛盾,而色調則是表現這些矛盾的現象,因此在演唱過程中必須要找到色調並相應地給予聲樂技術上的配合。

指揮對於作品的色調安排是否恰當,是依靠他對作品理解的深度和他對業務刻苦鑽研去獲得的。


咬、吐字規律


馬教授認為世界上所有的聲樂學派都和本國的語言有著緊密的聯繫,為此他長時期地研究和探討合唱發聲與我國語言文字結合的問題。他認為在合唱藝術中清晰的咬字吐字與優美和諧的發聲是一致的。訓練初期他要求每個成員弄清楚“五音”和“四呼”的概念,發音時是通過“喉、舌,齒、牙、唇”這五個部位的正確的聲母形態用“開、齊、撮、合”四呼的著力把字的韻母吐出來,所以咬字是指字的聲母形成,而吐字是指韻母送出來的著力處,但二者聯繫極為密切。

他根據發聲的要求,把二十一個聲母分為音前聲母和音上聲母。其中b、d、g、z、zh、j六個聲母是音上聲母,它們不送氣,在拍點上發出,其餘的聲母都送氣,在音的前面產生,聲母必須按五音的著力部位咬正確,發得有力而敏捷。韻母有三十五個,按音素之間的結合可分為單韻母、複韻母、三合韻母三大類。此外還有空韻母,即在zh、ch、shr、z、c、s後面以“i”作它們的韻母。以及字尾的捲舌音“er”(做字尾時只寫“r”)。

聲母只有一個音素,而韻母卻是一個、兩個及三個音素的不同結合,在歌唱的時值上每個音素應如何分配,音索與音素之間如何結合,這些就產生了各種不同的安排與處理。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他要求嚴格地將韻母各個音素結合為一體並保持口形,尤其是一個字唱幾個音時,一直保持到該音的韻母到最後的瞬間。對有韻尾的字,要求必須在音符時值的最後才“收聲”,這種收聲越晚越好,越短越好,否則將影響發聲的位置和氣息的支持。

一般韻母的發音基本上是“開口呼”,著力於喉;通過介母“i”或“i”本身的韻母便是“齊齒呼”,著力於齒;通過介母“ü”或“ü”本身的韻母便是“撮口呼”著力於唇;通過介母“ü”或“ü”本身的韻母便是“合口呼”著力於滿口。他認為四呼最容易發生問題的是“合口呼”的字,合唱成員由於發聲概念上的原故,往往誤將“合口呼”著力於喉,結果字唱不響,唱不清楚,影響音色、音準,所以在合唱中,凡是遇到“合口呼’的字,他都要求著力於滿口。

他非常強調的是當一個字吐出來以後,口形的大小一定要保持到底,不可中途改變(這並不影響色調上的變化),因為稍稍鬆動,字就會模糊走樣,尤其有韻尾需要收聲的字也不過稍稍一帶即可,另外吐字時嘴的動作不可過分誇張,要自然靈活、敏捷利索,否則吐字會感到笨拙累贅,他主張每樂句的韻母必須相互銜接成為一條完整的旋律線條,不能因咬吐字的變換而破壞了這完整的線條。

咬字吐字的規律不過是表達作品思想內容的手段之一,藉以更完美地表達作品的思想感情和內容,孤立地脫離內容地講咬吐字規律是沒有生命的,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為了達到咬字吐字和演唱表現的統一,他要求合唱成員平時養成講“普通話”的習慣。

他認為音響上需要應有的協調和色調,同時在咬字吐字上需要清晰準確,加上正確的發聲能力這就為合唱作品的藝術再現提供了可靠的條件。


馬革順教授所有的上述訓練方法都是手段,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表現作品內容。任何基本訓練都是為演出、排練作準備的。

合唱既是一種集體歌唱的音樂形式,它就要求發展“共性”和“統一”,而這隻有經過嚴格的訓練方能獲得,凡是妨礙發展這種共性與統一的都應加以限制。

訓練過程是逐步深入、有重點、有階段地進行,但卻要儘可能把各個方面的要求都結合於每一個練習和排練之中,儘量少出現顧此失彼的現象,尤其是在稍後的訓練中應當突出重點並照顧一般,力求把已訓練過的內容儘量結合進去。

衡量合唱訓練的成果最終看它在技術上是否建立起統一正確的發聲、合唱成員對指揮反應是否靈敏、具有適應多變的能力以及他們對作品的藝術表現的主動性。效果主要看它是否賦有強烈的藝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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