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湖北荊州為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運行出臺的刺激性政策,僅實行兩日即宣告結束。
4月23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荊州市政府官網獲悉,其於4月22日發佈通知稱,因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部分條款內容不符,經荊州市政府研究,決定停止執行4月20日發佈的樓市政策。
“荊州作為三四線城市,在經歷了前幾年舊城改造促成的房價高增長期後,目前表現相對疲軟。疫情之後出臺這一政策很大程度體現了當地政府的救市期望。”4月23日,戴德梁行研究員胡韻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4月19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房住不炒仍舊是當前最基本的原則,“國家並不會倡導我們把房地產作為來拉動經濟的手段之一”。
4月20日,荊州市緊急出臺《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運行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佈限時政策,購房首付2成,個人貸款額度提高到50萬,受疫情影響的湖北樓市將迎來“力度最大”房地產刺激政策。
針對房地產市場,《意見》主要包括落實信貸優惠、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降低稅費負擔等措施。《意見》指出,因購買房產、車位已經提交審批的個貸,銀行要加快放款速度,保障個人住房貸款有序投放,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20%;在住房公積金支持方面,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疫情防控期間(2020年6月30日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將不作逾期處理並免除罰息;購房契稅也有優惠,自文件印發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在荊州市購買新建商品房,繳納購房契稅後,由財政部門全額獎勵返還。但需注意的是,此政策為限時政策,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這一意見也被市場解讀為救市。荊州房管局數據顯示,在供應方面,2020年1-3月,荊州新建商品房批准預售2118套,批准預售面積23.98萬平方米,同比下降30.29%;其中,新建商品住房批准預售1832套,批准預售面積21.32萬平方米,同比下降35.02%。城區無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在成交方面,2020年1-3月,新建商品房銷售1404套,銷售面積15.97萬平方米,同比下降66.46%;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銷售1200套,銷售面積13.91萬平方米,同比下降66.63%。2020年1-3月,存量房成交842套,成交面積8.59萬平方米,同比-42.15%;其中,存量住房成交811套,成交面積7.98萬平方米,同比下降45.17%。在庫存方面,截至2020年3月末,已批准預售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18702套,面積191.46萬平方米。從數據上看,荊州樓市受到疫情影響比較明顯。
事實上,荊州此番推出力度如此之大的房地產刺激政策也是為了積極響應、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發[2020]6號))精神。
但最終仍和此前的青島、海寧、廣州、濟南、寶雞、駐馬店等多個城市一樣,限購、限售、首付調整的試探性政策接連遭遇幾日遊。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4月20日發佈的《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涉建築行業11條,房地產行業17條。《通知》指出,要切實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於80%的市縣,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各金融機構要完善差異化個人住房貸款服務,加快個人住房貸款審批發放,滿足居民購房合理融資需求;稅務部門也要積極提供稅收減免支持,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准,依法減徵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對此,胡韻分析稱:“湖北除武漢之外,還有很多諸如荊州一樣的三四線小城市。長期來看,城市住宅的價格最終還是與城市發展的基本面相關。因此,政策上更多是引導繼續加大產業的投資扶持、招商引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工作崗位和生活設施和醫療教育服務,以此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魅力。這也是當下住宅市場提升需求最穩定和良性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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