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婚?你感覺到什麼?

也許是我們老了,思想上的陳舊,永遠也趕不上這時代的變化,

過去,很少聽講離婚,現在這也是見怪不怪了,

過去,人不領結婚證住在一起,叫同居,北方叫拉幫套,雖合理而不合法,總覺得彆扭,好講不好聽,然而社會進步了,同居也轉正了,同時法律也承認了,因此偷人的,做小三的,也由暗轉明,因為社會發展,進步,人們也開始笑貧不笑娼了,

舊的要拋去,要打破,這才能讓新的進來,常言講,不破不立,儘管過去女人地位低,在民權的倡導下,給了他們半邊天,而實際的今天,女人卻立著地……

婚前女人是公主,男人得捧著,婚後男人是奴隸,女人要哄著,

婚前,要房,要車,要彩禮,婚後,獨裁,獨霸,不講禮,動不動分離……

要知道離婚苦,離婚累,離婚不易,離婚對誰都不好,還要背上被離婚這恥辱之名,

現在好了,時代又進步了,咱也不離婚了,但總不能單身一輩吧!再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何況身理問題又怎麼解決?

同居!這是舊思想,名不正,言不順,必須改革,為此,一項偉大的″試婚"運動,正在興起,既好聽,又好看,既能解決身理之癢,又能時時被人崇著,如有不順心, 隨時撤退。換個地方,也不用擔心,出軌的麻煩,

妙也,妙也!換個思路,換個活法!這才是,″樹挪死,人挪活。"的最高境界……

我所說的,不是胡編,不信你聽聽網上人是怎麼說,怎麼議論,又是怎麼以事實,言傳身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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