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每一位律師,不管是執業幾十年的老江湖,還是經過漫長實習期剛取得執業證的律師新人,在執業初期肯定都會面臨一個問題——“到底是去規模大的律所還是去地方性小所好呢?”


律師事務所目前大致可以分為綜合大所和地方性中小所兩個類型。


綜合大所

起薪較高、訓練正規、案源高端,同時在業務領域、地域覆蓋方面都更有優勢;


小所

則更看重年輕律師的業務能力,是否能“獨當一面”。


其實,大多數律所沒有好與壞的區分,只有適不適合,這不僅是律所的發展前景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的匹配,也是律師與律所的融洽。


我們今天談到的律師職業發展這個話題,讓我想起了自己的職業經歷,應該說我從業20年來,也經歷了一些事務所,其中不乏有兩三個人的小所,當然也有非常大的事務所。不同事務所的變換過程,也貫穿了我個人的職業生涯。


所以結合我自己的經歷和對這個事情的看法,我們可以一起聊聊,在律師職業發展過程當中,選大所好還是小所好?未必有真知灼見,但願火花四濺,共話職業發展,給各位一些啟發。


對於今天的題目,我們從三個方面來討論: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首先我們來討論律師職業發展與事務所平臺的關係;

其次我們來探討大所、小所平臺的利弊;

最後我們聊一聊大所、小所之間的流動和角色轉換。


說到大所、小所,我想首先第一個問題是如何來定義大所和小所?我們在討論討論大所小所的時候,我們的潛臺詞是什麼?


律所的“大”和“小”都是相對而言的。


就北京市而言,我們說80%的所還是中小型的所,怎麼來比這個例子:


一般來說,如果就北京而言,可能50個人以下的律所,算是小所;

50到100人,算是中型的所;

如果100人更多的那就是比較大的、有規模的事務所了。


因此事務所所在的城市、地區的發展程度也決定了事務所的平臺大和小的關係。


比如在一個縣城裡面可能就幾家律所,對於這個縣城而言,可能20個人30個人的所就是相當大的所了!


所以我們在談到事務所大和小的時候,我們不可避免地要談到事務所所在的地區。


我們知道法律服務業它跟當地的經濟發展密切相關,或者說法律服務業是依託於經濟發展的產物。


因為經濟越高速,對於個人而言,權利意識的增強會不斷地促進法律服務業的發展。所以我們說到大所和小所這個概念的時候,它跟當地的經濟發達程度息息相關。


因此,我們討論的大所、小所是基於在同一個城市、地區的前提下相對而言的概念。


如果要談到不同地區之間縱向的交叉對比,可能就不好比較所謂的“大”和“小”了。這是我們要釐清的第一個概念。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我們進入到今天的第一個主題,也就是職業發展和事務所平臺的關係。


在中國這個環境下面每個執業律師都必須在一個事務所下面,一個律師不允許獨立於律師事務所而單獨存在。


也就是說律師與事務所平臺必然有著先天的依存關係。


既然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談律師職業發展與事務所平臺的關係呢?


比如說有的律師事務所,它是公司化管理模式,要求每一個律師都是員工,實行統一的工作安排,統一的薪酬制度。


在這樣的環境當中,律師自己的個人平臺和可發揮的空間是非常小的。


而另外一種,律師事務所還存在提成制的管理模式,它對律師管理相對鬆散,一個執業律師要向事務所交納管理費,而後的職業發展,基本上也是靠自己。


因此,不管是大所小所,在它們的內部都存在著公司化管理和提成化管理的不同模式,它直接決定了律師職業發展和事務所平臺之間的關係。


顯而易見,如果是一個緊密的公司化管理的事務所,那麼對律師就會按照律所統一的管理模式按部就班地進行管理。


如果律所採取提成制對律師對律師自然就是鬆散管理,那麼律師就要靠自己的社會關係獲得案源,獲得報酬。


我們並不會因為管理模式去肯定或否定一個律所,只是我們在剛開始進入職業道路的時候,我要選擇什麼樣的一個發展路徑。


比如說在密切的公司化管理的事務所,儘管個人的空間發揮較小,但是在團隊中你依然可以獲得快速地成長,你能夠接觸到更多更大的項目,讓自己的能力盡情地發揮,這種成就感會更高。


對於鬆散管理的事務所,律師要不斷積累自己野蠻生長的能力,在現在的環境下,大部分的當事人還是因為某個律師在某一方面專業化、職業化和出色的能力,才會得到當事人的認可。


我們看到事務所的品牌離不開辦案律師的專業能力。


有些事務所可能沒什麼名氣,但律師知名度很高,客戶是直接衝著律師來了。有很多客戶他可能都不知道沒有去過這個事務所,但他知道律師的名字。


在這種情況下,事務所的整體品牌就沒有很好的為律師最終獲得客戶起到很大的幫助作用。


另外一種情況,由於事務所的名氣很大,那麼就會為律師起到一個增添背書和價值的作用,讓律師更能得到客戶的信任。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在這裡我絕沒有說大所就一定好,小所一定不好,或者小所就一定好大所就一定不好。這兩種客觀情況,我想都是一種客觀的存在。


我們探討的是在大所小所之間,對一個剛剛拿到執業證的律師,進入這個行業,各自的利弊是什麼?


有人說公司化是一種趨勢,有人說法律服務的精細化是一種趨勢,但是任何趨勢也代替不了現實。


對於一個律師事務所並不是越大越好或者越小越好,因此我們當選擇一個外在的合適的事務所,不如說是選擇我們的內心,我們的心中更想做什麼樣的業務。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優勢:


相對來說,小的事務所它的特點是什麼?人少、好管理。


在小的事務所當中,幾個人就是一個很密切的一個整體,它可以讓你跟主任、資深律師一起學習、耳濡目染。有些小所不乏有幾個非常知名的律師,他在某一個專業能力非常強,那麼這就是個人的品牌。


如果在小的事務所有機會跟著合夥人、資深律師去學習,夜以繼日感受到一個師傅能夠對徒弟的影響,這種進步也還是非常的明顯。


而且在小的事務所也許制度更加靈活,因為我們知道制度的複雜程度跟一個單位的規模性有密切關係。


因為小的事務所可能不需要冗長複雜的程序。


我們知道就中國目前的現實而言,精通某一專業領域的小型事務所並不多見,更多的是小型綜合性事務所,那就意味著有什麼業務就做什麼了。


這也就是小所的另一個好處:它能讓你學到各種門類的專業和業務技能,由於分工沒有那麼精細,各種領域都能夠讓你嘗試。


劣勢:


但它的弊端也很明顯。


由於小所相對來說業務比較雜,在精深度上較大型律所不高,管理制度相對而言也沒有那麼完善,雖然能夠讓你觸摸到很多不同的領域,但也許只是淺嘗輒止,未必能夠給你機會讓你在某一個專業領域去不斷鑽研,更加精細,更加專業化。


如果再加上管理鬆散,那麼這時候個人就是靠“野蠻生長”了,沒有人兼顧你,此刻你就只能靠自己僅有的市場開拓能力去拓展業務了。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大型律所也分為兩種,一種是公司化,一種是提成化的,我們這裡指的大型律所是公司化管理的律所,大型的提成化的、管理上較為鬆散的大所其實從某種角度上講就是若干小所的集合,我們不認為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大所。


我們指的大所是具備規模化,體系化,綜合性、公司化管理的大所。


優勢:


公司化管理的大型的事務所,個人能在專業領域裡接觸到更多優秀的律師,能夠讓你在管理有序的體制和氛圍內快速的成長、學習。


它不同於我們前邊說的小型律所,小型律所更考察的是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它們需要自己開拓案源,而你不用面臨案源不足所帶來的市場壓力。


同時,它的管理制度相對完善,有一整套薪酬體系、培訓機制、晉升路徑,只要你把業務做得精通,充分發揮自己的才幹、能力,就能一步步地穩步晉升,從助理到律師再到高級合夥人,完成一個律師的成長路徑。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大所和小所的選擇,實際上是對律師職業道路上不同成長路徑的選擇。一種是“野蠻生長”,一種是在一個團隊當中有規則地生長,我們不說這兩種哪一個好與不好,我們只說在律師選擇的過程當中,在不同的規模下,它對律師帶來的影響。


劣勢:


那麼反過來說,對於大的事務所,它的劣勢是什麼?


它的弊端是公司化的管理所帶來的相對既定的流程和固有的模式,程序繁瑣,效率比較低。在既有的模式下很難有個人自由發揮的餘地。


同時你要服從律所整體的業務安排,和小所接觸各類不同的領域不同,大所往往在獲得專業深度的同時也會失去普遍性的嘗試機會。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在看從大所到小所的利弊之後,我們再看一看大所、小所之間的流動和角色轉換。


我們必須得承認,在某種情況下,可能一個人正是通過不同的平臺的轉換,才能夠讓自己職業的生涯過得更好。


這是什麼意思?


一個人的職業發展,如果正向發展是一個螺旋上升的階段,你在一個地方工作很多年,但是周圍人看你的眼光並不見得隨著你的成長而發生巨大的變化,可能在他眼裡你仍然還是一個年輕人,無論你的薪酬,無論你的工作能力,變化可能由於你長時間的“不變”就沒有那麼顯著。


也許你在一個職業發展當中換一個所,你身上的發展與變化可能會更加明顯。所以老話講“跳槽越跳越高”“人往高處走走水往低處流”。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當一個律師在一個小型律所做到了一定的年頭,有了時間的積累,此時一個人具備了一定的能力後就會發現,隨著社會的大趨勢的發展,對專業化程度的需求會越來越高,但這一點恰恰是小型律所不能滿足的,比如你想對某領域進行專業的研討,想和周圍人協作,可能此時就沒有人協同你,你找不到合適的有資源的人配合。


這個時候就出現新的突破和發展,身處小所的律師在具備了一定的能力後會向大型律所流動。


基於在小所的多年的積累具備的能力,加上大所給了他一個發展環境和專業上的支持,如此一來,會讓自己的專業化更強,讓自己的職業生態更穩定地發展。


第二個方向就是大所向小所的流動,大所向小所的流動其實一般來說並沒有那麼普遍,但也是客觀存在的。


說它並不普遍的原因主要在於一名律師他在大所的時間長了所受到的薰陶,他在大所接受了規範的管理,熟悉了大所的體制和環境後,往往不能接受小所的混亂和無序。


另外一方面,在大所當中他往往是專攻於某一領域,在這種情況下,小所不能滿足他對一個領域的專攻,因為小所更多的是一個綜合的業務。


你比如說我在大所做專利,我就只在大所做專利,一旦到了小所,小所沒有那麼多的機會,有什麼案子做什麼,更多的是野蠻生長。


所以說,一般來講,大所向小所的流動並不普遍。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但是有一種情況,會出現大所向小所的流動,一個人在一個大的事務所團隊當中非常強大,強大到他自己的品牌和團隊都可以不受事務所本身的幫助,那麼這個時候他可以帶領一個團隊獨立出來開一個小型律所,形成新的小所和大所的循環。


小所到大所的流動需要個人的抱負和機會,大所到小所的流動需要個人的資本和條件。


所以我們看到事務所一方面在不斷地合併,規模效應越來越大,反過來說,有些大的事務所的核心的合夥人,自身的律師也在不斷的分化,再出來成立小的事務所。


剛開始做律師,去大所好還是小所好?


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講到的職業生涯的規劃當中,職業之初我們去小所好還是去大所好,答案實際上根植於我們每個人的心中。


如果內心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為了自己當下的決定是什麼?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做出最適合自己的職業發展的選擇。


那麼未來當我們在靜態上能夠分析不同瞭解不同的事務所對自己的影響,在動態上能夠有一個可期待的未來。


我覺得一開始大所小所都不是根本的障礙,而是自己要選定,儘可能地把選擇過程縮短,而去做自己選擇之後的事情,這才是選擇的真正價值和意義。


來源:京華楓雲 作者:梁楓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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