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多數人已經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瞭然於心的時候,卻還是有少數人將法律視為兒戲。當然,其後果必然是慘痛的
近日,一輛號牌為吉CLC544的廂式貨車沿四間村無名道由東向西行駛至蘭家中隊查酒駕設卡位置時,因行駛軌跡異常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隨後當車被攔停,司機下車接受檢查時,一股酒氣撲面而來。
駕駛員:就擱後院我爸家。
民警:喝多少?
駕駛員:喝兩瓶啤酒。
民警:喝兩瓶啤酒啊?
駕駛員:嗯呢。
民警:那個白酒喝多少?
駕駛員:一口都不喝。
記者從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治安巡邏大隊蘭家中隊民警王玉坤處瞭解到,據駕駛員苗某交代,因為是晚上,路上車少,想著路上應該沒有交警,於是就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誰成想,卻被交警逮了個正著。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第2款規定,呼吸檢測為每8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駕車,對其進行抽血檢測。
另外,民警王玉坤還表示,一般這種車型要麼拉貨、要麼載人,安全責任重大,一不小心就容易釀成重大交通事故。所以這種對自己和他人都不負責的違法行為千萬要不得。
吉林交通廣播記者 趙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