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市場化耕地佔補平衡指標交易是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的重要抓手

一、引言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不少國家出現了民眾屯糧搶購的風潮,中國民間也議論時有,國家高層也正面解釋,我國糧食5年連續豐產,人民不必恐慌。

但是糧食安全始終是國家的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

決定糧食安全的基礎第一是耕地的基本面積保有量,第二就是耕地的基礎質量。

二、耕地佔補平衡指標交易的發展與現狀

我國執行18億畝耕地用量面積動態平衡,嚴格所有非農建設用地耕地佔補,是高屋建瓴的戰略決策,其為千秋計的深遠意義將在未來中國前發展中凸顯。

耕地佔補平衡政策執行之初,本來是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向發展的,但是因為多重管理失控的原因,在以農地建設為主的耕地佔補平衡指標開發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的空虛作假,甚至以開發指標為幌子,改變農地用途的不法行為時有發生,因此2004年以後,國家就嚴禁社會資本染指以開發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為目標的涉農土地建設與投資,縱然有設農資本投資的土地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自然資源部門也以“政策設限”的方式,把投資人與已經真實發生“新增耕地指標”割裂開來,新增耕地指標歸項目所在地屬地縣區一級政府,社會資本因為摸不著道道,也無法維權自己的利益,即使社會資本明白占卜平衡的政策,資源部門不予認定,也無法實現佔補平衡指標就轉的應有經濟效益。

從2004年以來,以開發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為目標的農地整治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都是國家、省(市、區)、州(市)、縣(區)各級財政資金投資建設,耕地佔補平衡指標交易則萬全是體制內政府間的劃轉交易行為,嚴重缺乏市場配置資源的中介服務體系、指標項目開發建設質量評價體系,更嚴重缺乏耕地佔卜平衡指標交易對國民經濟發展客觀影響的評價體系。

各省、市、自治區雖然在依然資源局體系內部設立了土地儲備中心,規定各類土地交易、包括佔補平衡耕地指標交易都應納入中心管理,掛牌交易。但是由於諸多市場交易要素的缺乏,尤其是交易規則不明朗,交易市場主體(指標生產方、指標使用需求方)在交易過程中的嚴重缺位,交易市場中以省級行政區域為藩籬,並未形成全國統一的指標交易市場也就成為不爭的事實。

三、期待市場化的建議

糧食安全依賴與土地安全,食品安全依賴於土地質量。

從2018年國辦發16號文件,提出指標跨區域佔補兩個管理辦法,到2020年1月17號國家財政部、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住建部、林草局發佈省級土地汙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這期間比不多兩年過去了,各省、市、區均出臺了改革耕地佔補平衡的號召性文件,無一例外的都提倡市場化方向,雷聲部可謂不大,但在實際的市場實踐與市場交易中,似乎毛毛雨都很難看見。就其原因,還是市場要素的缺乏與缺位,政策導向的虎頭蛇尾影響的。針對這種現狀,提出以下建議,且做拋磚之舉,能否見玉,但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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