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打官司?法律援助制度瞭解一下

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

衡門僻巷愁今雨,廢館頹樓夢舊家。

生活不易,惹上官司更是雪上加霜。國家為了讓每個人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減輕訴訟負擔,便制定了法律援助制度。

沒錢打官司?法律援助制度瞭解一下

【概念】

法律援助制度,是國家在司法制度運行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層次上,對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因素而難以通過一般意義上的法律救濟手段保障自身權利的社會弱者,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範圍】

一. 普通

我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 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 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 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 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 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 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沒錢打官司?法律援助制度瞭解一下


二.刑事訴訟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5、278條:

在下列情形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沒錢打官司?法律援助制度瞭解一下


除了法定指派律師援助,還有申請指派律師援助的情形。《刑事訴訟法》第35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程序】

對於指派援助,法律援助機構只要接到通知,就應當在3日內及時指派律師,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而對於申請援助,就需要走一定的程序:

向審查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4)立案通知書

沒錢打官司?法律援助制度瞭解一下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對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將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若申請人對通知有異議,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異議,司法行政部門會在5個工作日內對此進行審查。

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指派律師事務所安排律師或者安排本機構的工作人員辦理;也可以根據其他社會組織的要求,安排其所屬人員辦理。但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安排律師進行。

【最後】

如果你生活困難,又遭遇官司,不要因為囊中羞澀而放棄維權。勇敢地拿起法律援助制度這把武器,為自己發聲!

窮且益堅,不容他人欺負!

沒錢打官司?法律援助制度瞭解一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