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首創!開平市“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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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論,保護開平的綠水青山,開平市檢察院積極推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在江門市首創“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10月30日下午,開平市檢察院與開平市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河長辦)簽訂《關於建立“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開平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蘇勁光,開平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振威,以及二家單位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了活動。

江門首創!開平市“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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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首創!開平市“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檢察長蘇勁光

“河長+檢察長”的治理模式提升了檢察監督效能,檢察干警要敢於擔當,積極主動作為,為開平僑鄉的水資源保護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落實“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要堅持檢察監督與行政履職目標的一致性,實現檢察監督和行政執法同向共贏。

江門首創!開平市“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水利局局長吳振威

“河長+檢察長” 工作機制的建立,為河長制注入新力量,增添新活力。相關行政機關擔負河湖治理主體責任,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形成行政執法、司法合力,為河湖治理和河長制的運行提供更堅強的法治保障,不斷改善我市水環境,打造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宜居開平。


江門首創!開平市“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知識點一

“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是什麼?

江門首創!開平市“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是檢察機關與市河長辦在強化涉水執法監管、推動河長制各項工作有效落實方面達成共識,相互配合、協作聯動,防範、打擊、整治侵佔河湖資源、汙水直排、非法採砂、損害河湖生態等違法犯罪行為,共同守護河湖生態安全。

知識點二

為什麼要建立“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

江門首創!開平市“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通過全面建立“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河湖治理、生態損害公益訴訟的法律監督職能,把生態損害公益訴訟與落實河湖長制結合起來,依法從嚴從快打擊河湖管理和保護工作中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形成河湖監管保護合力,為維護河湖健康生態、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打造平安水域提供製度保障。


知識點三

“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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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確定了“依法履職、支持配合、協作聯動”的工作原則,同時明確了聯席會議、情況通報、線索移送、聯動協作等各項工作機制,為常態化開展開平境內水環境治理,夯實了制度基礎。針對我市黑臭水體整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汙水管網建設、水源地環境治理、排汙口整治等工作中,檢察機關開展現場監督,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履職到位,推動水汙染問題的有效治理,同時檢察機關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涉及水資源保護等專業性問題,市河長辦在相關領域提供支持配合。


開平市檢察院將以持續強化河湖生態保護為目標,以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銜接配合為抓手,致力於以長效機制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履職,全力提升全域水環境質量,為開平河湖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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