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事業單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員139名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關於加強和改進我省貧困地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經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報經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興仁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9名,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9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及以上的畢業生(詳見《職位一覽表》)。

2.截至2020年1月13日,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興仁,且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興仁戶籍(興仁應徵入伍)退役士兵、興仁部隊隨軍家屬。

4.具有興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後完成學業或畢業後應徵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

5.截至2020年1月13日,在興仁市村(居、社區)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6.截至2020年1月13日仍在崗的,在興仁市從事鄉村醫師工作滿3年及以上,且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或《臨床執業護師資格證書》及以上資格的鄉村醫師。

7.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興仁市建檔立卡貧困戶畢業生。

8.服務興仁的第三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期滿人員。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必須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職位一覽表》,報考專業參照《貴州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執行。

5.限制興仁戶籍或興仁生源的職位,指截至2020年1月13日具有興仁戶籍或《居民身份證》號為522322開頭的;限制黔西南州戶籍或黔西南州生源的職位,指截至2020年1月13日具有黔西南州戶籍或《居民身份證》號為52232開頭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

7.年齡在18週歲以上(2002年1月13日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4年1月13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非在職學歷)年齡放寬到40週歲(1979年1月13日以後出生);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到45週歲(1974年1月13日以後出生);興仁市村(居、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人員必須任職滿1屆以上,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1979年1月13日以後出生);截至2020年1月13日仍在崗,在興仁市從事鄉村醫師工作滿3年及以上,且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或《臨床執業護師資格證書》及以上資格的鄉村醫師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1974年1月13日以後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

8.截至2020年1月13日仍在崗,在興仁市從事鄉村醫師工作滿3年及以上,且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或《臨床執業護師資格證書》及以上資格的鄉村醫師學歷可放寬到中專;興仁市原任或現任滿1屆及以上的村(居、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四項目人員”除外)學歷放寬到中專(高中、職高、技校)。

9.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至2020年1月13日前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2)截至到2020年1月1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含2020年畢業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曾因貪汙、行賄受賄、洩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7)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職位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人員;

(10)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1)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加分

(一)報名程序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本次招聘考試不設開考比例,以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開考,報名結束後對無人報名和報名人數達不到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取消或減少;取消和減少情況將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進行公示。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網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xr02),仔細閱讀簡章並簽署網上報名誠信承諾書。按照規定流程、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凡是報考兩個職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後,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資格複審、體檢、考察等環節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完全一致,如專業名稱後面帶括號或其他說明的也必須如實填報。

2.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7:00。資格初審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提交《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後24小時內審核完畢。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予以“審核未過”確認,並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下載並打印留存報名信息表,供加分、現場資格複審和考察等環節使用。

因考生未認真閱讀《簡章》及《職位一覽表》,報考不符合條件的職位,後果由考生自負。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後,給予改報;報名結束時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並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於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或本人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於2020年1月16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代碼不得修改),招聘單位1月17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繫電話,保持暢通並及時與市招聘辦聯繫。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24小時後請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4.報名確認及繳費。根據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每人按100元的標準收取報名考務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於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8:00期間登錄“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確認並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網上打印准考證。網上繳費結束後,報考人員於2020年2月11日8:30至2月13日上午12:00期間登陸“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准考證。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准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照顧,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縣(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認定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縣(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加5分;

(3)興仁市戶籍(興仁應徵入伍)退役士兵報考非定向招聘職位的考生加10分。

(4)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原則上根據考生所填信息先進行預加分,並在筆試前進行預加分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預加分。待資格複審時進行現場加分確認,對符合加分條件的予以加分,對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其加分資格。

加分審查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實施,在資格複審時進行,具體實施時間和方式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上另行公佈。

五、考試

考試只採用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一)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總分值150分。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2020年2月13日下午14:00至16:30;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生成績=筆試成績+加分。筆試成績按“四捨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後總分必須達到90分及以上者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筆試成績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上公示。未參加筆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六、加分確認及資格複審

加分確認及資格複審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加分確認及資格複審按照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上通知。

加分確認及資格複審對象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加考試人員數1:1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含預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有預加分的考生需先進行加分確認,根據加分確認後成績排序情況決定是否作為現場資格複審對象。若考生成績(含加分)末位並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複審對象。

(一)加分確認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持在報名系統中打印統一格式的《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和相關加分材料,到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加分確認。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提交《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者,須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關材料、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2.屬於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的考生須提供農村獨生子女證或農村二女絕育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

3.興仁市戶籍的退役士兵須持退伍證、畢業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4.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逾期未辦理加分確認手續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並取消其加分資格。

(二)資格複審

進入資格複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複審:

1.相關證書(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一式2份;

4.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1)截至2020年1月13日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我市,且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市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興仁市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居、社區)任職計劃”“第三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期滿人員”須提供市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以上證明均須註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所在縣(市)級及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2)截至2020年1月13日仍在崗,在興仁市從事鄉村醫師工作滿3年及以上,且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或《臨床執業護師資格證書》及以上資格的鄉村醫師,須持鄉鎮衛生院證明,並由市衛生健康局審核蓋章確認。

(3)報考職位限制興仁市戶籍或興仁生源和黔西南州戶籍或黔西南州生源的,須持近期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截至2020年1月13日在興仁市任村(居、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滿1屆以上的,須持鄉鎮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任職文件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證明須註明任職起始時間)。

(5)興仁市戶籍(興仁應徵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須持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6)報考興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後完成學業或畢業後應徵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職位的考生,資格複審須持退伍證、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7)興仁市建檔立卡貧困戶畢業生職位的考生,資格複審須持興仁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出具其屬於興仁市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身份證明。

6.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招聘單位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複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複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和姓名,並加蓋公章。

經複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複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在24小時內無法聯繫到複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複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繫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繫未參加複審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以市招聘辦公佈的資格複審合格名單為準。體檢不合格的職位不再遞補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於印發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市招聘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後可進行復查。

體檢結束後,考生體檢結果未達到標準需複檢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規定時間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後統一組織複檢。

體檢在招聘辦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時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招聘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簡章》中規定的不得報考的人員;

3.在考察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學籍檔案等相關材料、報名時填報不實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人員;

4.經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資格複審、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凡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定報到時間未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聘用或試用。有試用期的,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未滿服務年限的視為違約,違約相關事宜在聘用合同內另行約定。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更改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構成迴避關係的工作人員,須主動提出迴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無論進入到招聘的任何環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二)本次招聘工作發佈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上進行公佈,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諮詢電話: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859—6212252(市紀委市監委)

附件:

附件1: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2019.12.30改).xlsx

附件2: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doc

附件3: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zip

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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