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偷喜歡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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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説

每晚九點零九分與你訴說心裡話


明明近在咫尺,卻又覺得他遠在天邊。


我與他唯一的關聯,僅僅是,我是那樣的喜歡他,喜歡到無法自拔。


1 /


第一次遇見他,是在我的十七歲。


曾經我對十七歲的憧憬,是來自林志穎的那首《十七歲的雨季》,溫暖又懵懂。


那一天,陽光正好,我正在毫無形象地吃著雞蛋灌餅,愜意的和朋友聊著天,


而他迎面從我身邊走過,就那樣毫無徵兆地闖入我的世界。


很多人說,一見鍾情就是見色起意,我承認我確實被他的外表迷惑,而且,迷惑的不輕。


後來的一個星期,我每天掐著點,在那個路口等他。


我期待我們第二次見面,不為別的,就是想再看一眼。


小女生也總是喜歡幻想,那時候的我,每天都在幻想偶像劇的情節。


第二次見面,很匆忙,也很意外。


我發現,他和我們班男生李元走在一起,本來想偷偷多看幾眼,誰知道他倆沒說幾句,他就急匆匆地跑了。


這又能怎麼辦呢?我站在原地發呆。


第三次見面,是我意料之外的事。


那天早上,我因為貪睡,所以,出門比平時晚了二十分鐘。


就在我慌慌張張推開單元大門的時候,他就從對面樓裡面走了出來。


我頓時就不急了,把遲到的事全都扔到腦後。


我就這樣,跟著他的腳步,保持不遠不近的距離,看著他的背影。


他的個子很高,應該有一米九,太陽大的時候,我走在他後面,剛剛好給我擋著太陽,為此,我還高興了好久。


但是我付出的代價就是幾乎天天遲到。


他是我們對面學校的,所以他那個點出門剛剛好,而我每一次走到學校裡面,就開始狂奔。


直到後來,再回想這件事,我發現,感動的,僅僅是那時候不懂事的自己。


就這樣堅持了很久,就在某一天,我沒有看到他,不知道他是走早了還是走晚了,


我就三步一回頭,三步一回頭,走得更慢了,以至於差點被關在校門外面。


現在想想,原來那時候那麼的單純,僅僅是見到他,就可以讓自己開心一整天。


2/


我每一次走到他們校門口,都會往裡面看很久,那天,他們學校搞活動,我就拉著李元偷偷溜了進去。


那是我第一次認為,自己的眼光居然那麼好。


因為他正在唱歌,唱的是嘻哈風格,所以我一句都沒聽懂,但是我依然覺得很好聽,這可能就是所謂的“濾鏡”吧。


李元看我一臉花痴,就把他的QQ推給了我,還提醒我,喜歡他的女生很多。


我撇他一眼口是心非的告訴他,我是因為他唱歌好聽,我更注重內在的。


他切了一聲問我要不要去打招呼?我當然不去,因為我是自卑的。


自卑這件事,是我覺得,我有生以來隱藏最好的一件事。


從小我也是七大姑八大姨說“長得好看”誇大的,


但是,自打我上了高中就開始長痘痘,我總是表面雲淡風輕,一照鏡子就急得不行。


我中藥,西藥都試過,最後我放棄了,每天假裝沒心沒肺,其實比誰都愁。


3/


以前覺得會自己慢慢好的,可是,遇到他以後我的自卑,就越發深入。


我沒有勇氣,說白了就是慫。


我還總是妄想,他會不會知道我的存在,然後等等我。


事實證明,妄想就是妄想。


因為,李元告訴我,他選擇了藝術生,可能下半年就出去上學了。


這個消息無疑是把我從幻想拉回了現實,那天晚上,我加了他的QQ,因為李元的關係,他也同意了。


就這樣,我每天習慣性看他的空間,看他的每一條動態。


又過了幾天,李元找我。


李元:你倆什麼進度了?


我:我們連話都沒說一句。


李元:你咋回事,你不是欣賞他嗎?不想多聊幾句,表達你的傾慕?


我:你別鬧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李元:你就是慫!


當天晚上,我打開對話框,盯了好久,終於沒忍住。


我:你好啊?


他:你好,李元給我提過你,說,你是我“歌迷”。


我:(微笑的表情包)有一次聽到你唱歌,覺得好聽,就當我是你粉絲好了。


他:謝謝你。


對話就這樣結束了,對於他來說,可能只是禮貌,可是對於我來說,尷尬又甜蜜。


但是如果我當時知道離別那麼快,我絕不會只和他聊四句。


我一定一定,天天纏著他,和他聊天,聊到天荒地老。


4/


最後一次見他,是某個星期的週五,我正在校門口吃著冰淇淋,就被李元拉到他的學校。


李元告訴我,他今天有社團招新要唱歌,可能過兩天就走了。


我聽完就和李元急匆匆跑了過去。


到地方,李元想讓我和他真真正正的認識一下,我還是拒絕了。


李元氣的不行,就沒管我,自己去和他打招呼了,我站在遠處,看著兩個人在聊什麼,好像很高興的樣子。


我無數次想往前邁進一步,可是,我還是沒有勇氣。


我就站在遠處,默默的看著他唱了快半個小時,他也朝我這個方向看了好幾次,可能覺得我很奇怪吧。


看著被人群環繞著的他,對於我來說就像遙遠的星河,燦爛又神秘。


晚上他的空間上傳了白天唱歌的視頻,點開以後,我激動了好久。


因為視頻裡,他幾次很明顯的往我這裡看。至少在他的世界裡,我出現過,即使很短暫。


5/


他去了成都學習音樂,可能不會回來了。


這個消息也是李元告訴我的。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我每天認真的學習,不分晝夜,就是想考到他的城市。


無數個夜晚,我都會看著對樓的窗戶想著:我和他曾經那麼近,又那麼遠。


最後我考到了天津。填報志願的時候,我沒有選擇成都的學校。


既然沒有勇氣,就要甘心放下。



是他讓我知道,有時候感情是一個人的事情,與任何人無關。


也是他讓我知道,有些人會一直在你的記憶裡,你會忘記他的容貌,會忘記他的一切,但是你會永遠記得,當時的感受。


對於我來說,無論多少次回想我的十七歲,我都會想起他,就讓他繼續停留在那個懵懂又單純的時光裡吧。


你是近處的燈火,也是遙遠的星河。


我偷偷喜歡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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