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人行天橋 下車推行才是正確“姿勢”

市民騎車上天橋。費佳佳 攝

過街天橋是緩解行人和車輛通行矛盾的有效設施。2015年,萬福西路與玉器街交叉路口架起揚州首座人行天橋。今年,揚子江北路又一座人行天橋即將建成,揚州城區的過街天橋將增至6座。然而記者探訪發現,不少騎車市民在通過天橋時,卻常常無視“下車推行”的提醒,安全隱患顯而易見。

探訪體驗 三處人行橋僅見到一位市民推行

記者昨在太平路人行天橋蹲守半小時,遇到40多位騎車市民,他們大多是騎著電動車上下橋,僅一位市民是推著自行車上下橋。

在玉器街人行天橋,半小時內有不到10位騎車市民過橋,沒看到一位推車上下橋的。記者隨後又來到揚子江中路的人行天橋,這裡的天橋出入口有“下車推行”的提醒牌,半小時內通行的騎車市民並不多,同樣沒有一位市民下車推行。

騎行和推行上下天橋有什麼區別?記者在玉器街人行天橋進行了體驗。記者首先選擇騎行上下橋(危險請勿模仿),上橋時一拉電門就衝上了坡,到拐彎處需剎車減速,一路滑行到下橋坡道處,車子便直往坡下衝,對面如有行人上橋,還得小心減速避讓。隨後,記者採用推行的方式再次過橋,上坡推行時不帶電門有些費力,上橋後地面平坦,推行相對省力,到了下坡處需要帶著剎車,防止車輛下衝,但相對騎行比較好控制,也更安全。

市民觀點 為了省時省力選擇騎行

“推著電動車上下天橋,年輕人好些,年紀大的人哪有這個力氣。”市民餘先生告訴記者,他每天上下班都會從萬福西路太平路過街天橋上經過,也知道走天橋最好是下車推行,但是在他看來,推行過橋相對吃力,也耗費時間。

在玉器街步行過天橋的市民劉女士認為,推行過橋是為了安全,但很多人為了方便都不推行。“騎行上下隱患很大,尤其到了雨天,路面本來就滑,下坡時車速快,即使剎車也可能會因車輪打滑而剎不住,要麼撞到別人、要麼摔了自己。”

部門說法 雖不處罰,市民也應按規定推行上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教科科長祝雋表示,在其他城市會對過街天橋不推行的車主進行處罰,揚州目前還未實施。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通過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時,應當下車推行。

“在過街天橋騎行,如果遇到剎車失靈,不僅自己危險也會危害行人。”祝雋提醒市民,上下天橋應該下車推行,希望每一位市民自覺遵守,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過天橋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誰擔責?江蘇尚鼎律師事務所律師丁強表示,首先要看雙方是否有人騎行,騎行即存在過錯,應承擔全責。如果雙方均騎行,則參照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碰撞責任劃分原則判定事故責任。“市民出行應遵守交通規則和國家法律,這樣不僅能夠保護自己,也能減少事故發生。

記者 馬燕潔 費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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