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晃眼 汽車路口轉彎撞倒橫穿馬路行人

重慶網絡廣播電視臺記者 曲成新 張豔 通訊員馬良

4月16日下午3點30分許,渝中區交巡警兩路口大隊接警稱捍衛路十字路口發生一起交通傷人事故,出勤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民警現場看到傷者是一名40多歲的中年婦女,躺在地上不能動彈,民警趕緊第一時間撥打了120,並豎立警示標誌、疏導交通秩序。肇事司機熊某說,他駕車從中山二路支路左轉,綠燈亮後轉彎的同時,只感覺一束強烈的陽光直射在前擋風玻璃上,眼睛瞬間被晃了一下。沒能觀察到前方有行人在橫過馬路,直到撞倒人後才意識到出了事。

陽光晃眼 汽車路口轉彎撞倒橫穿馬路行人

據民警現場觀察,實際上在事發位置幾米遠的地方就有人行天橋,且天橋扶梯系正常運行狀態。如果當時白車駕駛員放下遮光板,轉彎時注意觀察,或者行人不橫穿馬路走人行天橋,這起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據瞭解,被撞婦女腰部受傷,但目前傷情基本穩定,沒有大礙。民警最終依法判定:白車駕駛員沒有盡到觀察義務,系操作不當,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行人橫穿馬路違反交規,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渝中臺 曲成新 張豔 通訊員 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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