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孩子:應超越“看護和守護”的“孩奴”角色

手和人體的其它器官,在文化上都具有特殊的文化內涵。今天早上吃早飯的時候,與我的女兒思源交談時,討論了“手”的詞語及其社會文化內涵。

人生起步階段或起步之前需要“推手”,比如成年之前,學成之前,都需要前輩的手推我們一把,扶上馬送一程。這些人都是不計回報的父母老師等。我們要對他們感恩。

事業學業騰飛階段需要貼心的“幫手”,比如企業創業階段就需要一支專業的團隊。共建美好家庭需要家庭成員的齊心協力,共同創造美好未來。我們要對他們分享成果和利益。

事業發展或擴大階段需要大量的“下手”,下手不是人格上的低人一等,而是執行一個組織,一個集體的戰略意圖,實施戰略部署,實現戰術的力量。我們要對他們進行激勵和關懷。

除此之外,我們還討論了“扶手”、“先手”、“後手”、“狠手”、“撒手”、“揮手”等字面意義以外的社會意義。孩子成長需要陪伴,陪伴不是整天陪在身邊照顧,而是要引導她們學會走路,學會看路,學會認路。我們要跳出“陪伴”只是“看護與守護”的“孩奴”的角色。

有一天,如果小孩在人生路上遇到十字路口,在可能會迷路的時候,我們的引導能象一盞燈照亮她們前行,哪怕只是螢火蟲的光那樣微弱,我們也可以自豪地說我們盡到了做父親母親的責任。

黃星永:湘潭大學非洲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執業律師,湖南同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非法律實務團隊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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