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寶華鎮境內物流行業綜合整治的通告

為進一步改善物流市場環境,建立良好的物流市場秩序,消除物流行業安全隱患,依據《安全生產法》《土地管理法》《建築法》《城鄉規劃法》《道路運輸條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中綜辦〔2015〕13號文精神,決定在寶華鎮境內物流行業中開展綜合整治行動。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15日

二、整治範圍

寶華鎮境內所有物流園、物流倉儲企業、貨運站(場)

三、整治內容

(一)相關證照和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存在無證、無照和異址經營、運輸、儲存等行為;

(二)各類建築、設施、設備、生產經營等環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制度的要求,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是否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

(三)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物品堆垛、吊運等危險環節是否採取安全措施;

(四)危險物品的運輸、經營、儲存等環節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五)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是否建立健全;

(六)是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七)是否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是否整改到位;

(八)是否全部安裝視頻監控系統,接受運營監管;

(九)是否存在違法佔地、違章建築;

(十)環保手續是否具備,環境是否被汙染。

四、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分為宣傳發動、自查自糾、摸底調查、集中整治、總結提高等多階段進行,其中自查自糾階段為4月26日至6月15日,請廣大企業、個人將存在的問題自行整改到位,退出園區企業必須妥善解除房屋場地租賃合同,停止一切經營服務行為,騰空倉儲物品,按期完成搬遷退出。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請寶華鎮域內廣大物流企業主、經營戶予以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寶華鎮境內物流行業綜合整治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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