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油寶爆倉倒虧事件,客戶能打贏向中行要求賠償法律官司嗎?

苦不苦,天下誰有中行原油寶多頭客戶爆倉倒虧苦

?簡直是無妄之災啊!網傳的最多的就是一煙臺大哥在中行掛單0.01元每桶抄底,一萬元抄底了100萬桶,一夜之間爆虧,結果倒欠款2.66億元,創史上投資虧損率之最!整個中行原油寶賬戶據估計總虧損高達350億人民幣之多!

美國時間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創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期貨交易價格負值,多頭全部爆倉。

中國銀行原油期貨多頭客戶佔了不少,不僅保證金賠光,還需要向銀行倒貼兩三倍的資金

中行原油寶驚天爆雷主要原因是4月21日是美原油05合約最後一個交易日,而中行原油寶根據交易規則本應在4月20日晚上10點停止交易和啟動移倉,不料遇上百年不遇原油期貨負值“黑天鵝”。假如原油寶根據合約交割時間在當天22:00進行移倉,結算價應為11.7美元/桶左右,而不是CME收盤的結算價-37.63美元。

這很明顯,中行原油寶交易規則存在風險管理控制系統缺餡,那麼,現在這當中的鉅額損失差距該由誰承擔?是客戶還是中國銀行的法律責任?

目前已有人聲稱欲集體訴訟追責中國銀行。他們能成功打贏向中國銀行要求法律賠償爆倉損失的官司嗎?

中行原油寶爆倉倒虧事件,客戶能打贏向中行要求賠償法律官司嗎?

根據新浪設計問卷,誰該為中行原油寶穿倉買單,有1.9萬的網友認為是中行認為中行應該負責的網友達到65%。被悶殺的客戶,有投資者更需倒貼銀行近千萬,這個損失誰來承擔?

從現在瞭解的中行原油寶期貨交易規則和合同法律視角觀察,這原油期貨交易史上的多頭奇特爆倉損失,並非如網上調查的傾向,無法律依據可歸責為中國銀行承擔多頭穿倉損失,而是應該投資者自負。

根據披露的相關爭議點和證據簡略分析如下:

首先,期貨交易負合約確認有效,故而多頭穿倉損失實行投資自負原則由客戶承擔。

根據期貨交易規則,非因交易所的技術原因,在正常交易時間的所有有效交易均合法有效,不可撤銷。4月20日,負油價首次出現,芝商所發表意見,認為原油期貨在第一次進入負價格區間之後,運行是正常的。

4月22日,中國銀行發佈公告,美國時間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為有效交易價格。

可見,雖然運行的交易規則存在風控系統性缺陷,但只要交易參與各方己簽約確認,則該契約協議便具有法律保護效力,據此交易的後果具有訴請法律執行效力。

其次,中國銀行的原油寶產品交易規則雖有缺陷,但並不是必然造成多頭穿倉損失的直接原因,不具有損失的法律因果性。

根據客戶與中行簽署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個人產品協議》,中行原油寶產品的美國原油合約將參考CME官方結算價進行結算或移倉,其中規定了移倉時點為在最後交易日倒數第二天美市盤中進行移倉換月。雖然這個規定事後看,存在系統設計有缺陷,但並非客戶不可‘避免的風險。且客戶已簽署接受該協議,也表示客戶明暸和應該合理預見和規劃處理交易協中隱含的移倉時點所可能出現的流動性風險產生平倉不能損失風險,這屬於投資者自行決策的合理結果,決策後果當然投資者自負。

中行原油寶爆倉倒虧事件,客戶能打贏向中行要求賠償法律官司嗎?

第三,未及時強制平倉造成損失不能追責中國銀行承擔法律責任。

現在客戶不滿甚至於氣憤的爭議點是中國銀行未按規則規定在保證金低於20%時強制平倉。如果中國銀行按照規定動作在4月20日平倉,也就沒有多頭後來鉅額穿倉損失了。

根據中國銀行大宗商品原油寶交易界面明確寫明,“保證金充足率低於20%時,系統將按照單筆虧損比率從大到小順序的原則對未平倉合約產品進行逐筆強制平倉”。中行原油寶若為合約最後交易日,則交易時間為8:00-22:00,超過22:00銀行則不會進行強平操作,而保證金是在當日晚十點後跌至20%以下的。由此可以看出,由於時差關係,造成了中國銀行對多頭穿倉合約的平倉不能,這是中行原油寶交易規則固有的自帶隱含規則風險,雖然現在看起來存在明顯規則缺陷,但該風險規避應該是投資者決策事先應考慮事項,其風險後果仍不可歸責中國銀行所應負擔。

交易規定“保證金充足率低於20%時,系統將按照單筆虧損比率從大到小順序的原則對未平倉合約產品進行逐筆強制平倉”條款,系中國銀行可以處置客戶的合同授權,形成法律上的合同規則權利而非義務,在法律上不負擔任何據此產生的反向損失責任,也不存在所謂怠於行使權利的責任。因此,未及時強制平倉造成損失追責中國銀行並無法律依據。

中行原油寶爆倉倒虧事件,客戶能打贏向中行要求賠償法律官司嗎?

對於多頭客戶投資原油穿倉損失,雖然看起來很冤,但屬於黑天鵝事件,並沒有脫離投資者風險管範圍,在法律上無法歸責於他人。投資者對結果自負已經是常識,否則,這次空頭所賺爆的錢是不是該可要求歸中國銀行呢?

為保護交易秩序的正常,已經參與各方確認的交易規則,無論其是否存在顯性或潛藏的不合理優勢或缺陷,均不能成為交易結果反轉的訴請原因,這也是民法基本原則禁止反言的根本要求。

同一規則下,無論多頭和空頭盈虧同源,關鍵嚴格執契約就是公正公平的。中行原油寶爆倉倒虧事件,客戶不可能打贏向中行要求法律賠償官司。

法律上輸贏魔鬼藏於證據細節,如果有更多中行操作失責不利證據或中行基於其他原因主動考慮分擔客戶損失,法律訴訟官司最終結果則還可能有柳暗花明一線希望。

中行原油寶爆倉倒虧事件,更讓人認識到投資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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