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連工作餐也不能吃?

現在,很多地方規定:村支部、村委會實行零招待制度。也就是村級組織不得花村裡的錢請客吃飯,所有的用餐費用不得在村裡報賬,不然在報賬時鄉鎮會計代理中心不會給予報銷,上級巡查時也會被通報,村主幹也可能因此被要求退吃飯的錢和被黨紀國法處理。

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具體到工作用餐也不能體現。

村幹部連工作餐也不能吃?

有些村晚上加班到很晚,吃些夜宵或者泡碗麵也不能用公款支付。很多村幹部感覺非常不任性化,有些村幹部認為,鄉鎮、縣級各部門都有時可以有簡單工作餐,憑什麼村級組織不行,甚至有些認為“管的太嚴了”。不過,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現在村幹部都能嚴格遵守該規定。何況,吃自己家的飯也心安理得。

村幹部連工作餐也不能吃?

筆者也不知道,零招待出臺的初衷,是否要求工作餐也不能吃。是否是地方在執行的過程中變味了。同時,據筆者瞭解,村級換屆選舉時是有專門工作經費的。該經費除了發給參加選舉的村民“象徵性”誤工補貼(一般一票5元)外,還有一些宣傳和非村幹部的補貼外,還會剩下一些錢。

在選舉當天,鎮村幹部都會參與,有些地方早上六點就開始投票,所以也會安排包子、牛奶、豆漿等簡單早餐,工作到中午還會安排簡單的工作餐,這些用餐費用是可以報銷的,這也是村幹部和筆者反映的唯一可以報銷的用餐費用。

村幹部連工作餐也不能吃?

講公款吃工作餐有點不合時宜,大家不是講奉獻嗎?不過筆者還是認為應該對比具體明確,該給辛苦工作的村幹部的應有待遇還是應該給,不給他們“添堵”。

您認為這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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