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雲”結案︱象山區法院遠程開庭審結兩起販毒刑事案件

“象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視頻畫面裡傳出一聲清脆的法槌聲。


疫情期間“雲”結案︱象山區法院遠程開庭審結兩起販毒刑事案件


疫情防控期間,因被告人羈押在看守所,為保障各方訴訟參與人的庭審安全和刑事審判活動的有序進行。4月20日,象山區法院運用“遠程視頻”庭審系統依法對兩起販毒刑事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疫情期間“雲”結案︱象山區法院遠程開庭審結兩起販毒刑事案件


疫情期間“雲”結案︱象山區法院遠程開庭審結兩起販毒刑事案件


“隔空”法庭上,法庭和看守所兩地音視頻實時傳輸,被告人在看守所通過視頻系統與法官、公訴人 “面對面”庭審。法官吳礬通過系統核實被告人身份,告知權利義務,有序開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環節。


疫情期間“雲”結案︱象山區法院遠程開庭審結兩起販毒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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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10月30日,被告人曾某在瓦窯路某賓館門口將1小袋毒品海洛因賣給申某,二人交易後即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民警當場從申某身上查獲疑似毒品海洛因1小袋(經稱量,淨重0.04克)。

經桂林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涉案疑似毒品檢出海洛因。曾某、申某尿液檢測結果均呈嗎啡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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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雲”結案︱象山區法院遠程開庭審結兩起販毒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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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10月22日,吸毒人員胡某微信聯繫被告人周某,要求購買毒品海洛因,周某在約定交易地點鐵西某地將疑似毒品海洛因3小袋販賣給胡某。交易結束後,公安幹警將2人抓獲,當場從胡某處繳獲疑似毒品海洛因3小袋,從周某處繳獲疑似毒品冰毒1袋。經當面稱量:從胡某處繳獲的疑似毒品海洛因淨重共計0.37克,從周某處繳獲的疑似毒品冰毒淨重0.1克。

經桂林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從胡某處繳獲的疑似毒品中驗出海洛因,從周某處繳獲的疑似毒品中驗出甲基苯丙胺。

被告人曾某對其被查獲的毒品具有販賣以供自己吸食的目, 屬“以販養吸”人員且系毒品再犯。經兩起案件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和量刑建議後,涉案被告人曾某、周某均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合議庭評議後當庭作出判決,“以販養吸”、毒品再犯的被告人曾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曾某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有犯罪前科的被告人周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整個庭審過程信號穩定,畫面清晰,聲音流暢,程序規範。

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吳礬通過視頻向被告人做了判後答疑和教育改造工作。兩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萬惡毒為首,勸君切莫沾,珍惜生命,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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