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罪誰之過 ,是父母失職,還是愛得缺失

郎溪縣公安局濤城派出所4月14日下午5時33分,接到濤城鎮梅村村杜家灣組村民楊某某報警,稱其女兒楊某婷中午可能從家中走失,請求幫助查找。

於4月17日晚將重大作案嫌疑人楊某某(男,2007年7月出生)抓獲。經審訊,楊某某交代了4月14日中午將楊某婷致死的作案過程。4月18日上午,根據楊某某供述並經現場指認,在梅村村一灌木叢中找到楊某婷的屍體。

另外,多位村民證實,被害人與嫌疑人系堂兄妹關係。因為兇手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警方沒有通報更多的情況。


少年犯罪誰之過 ,是父母失職,還是愛得缺失

這個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網友們對未成年人犯罪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可以把14歲負刑責的年齡下探,或者直接特殊犯罪都需要承擔刑責,起碼不能讓他逍遙活著。]


[向未成年人犯罪,我的年齡會越來越低,而且頻率會越來越高。只要一刀切的標準仍然存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頻率就很難得到抑制。]


[13歲、10歲,法律到底保護了誰?]


[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些人是魔鬼,不能用年齡來衡量。]


[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責任應當全部由其父母承擔。也就是說,所有賠償,應當由父母來完成。]

"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責任應當全部由其父母承擔。也就是說,所有賠償,應當由父母來完成。" 這位網友的評論獲得了很多網友的點贊。

這裡不評論此說法是否合理,但可以看到人們越來越重視家庭環境對孩子的影響。

少年犯罪誰之過 ,是父母失職,還是愛得缺失


著名的“知心姐姐”,中國青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首席教育專家盧勤,曾和日本人座談關於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日本人發表了一個觀點:未成年人犯罪最初的年齡是0~3歲,當孩子睜開眼睛看到的父母的目光如果是兇巴巴的,他產生的就是恐懼,緊接著就是戒備,最後產生的是暴力。

有法官調查了100個少年犯,發現這些孩子大多數生活在家庭不和,父母離異,家庭暴力的的家庭,他們從小生活在缺乏正常和諧的愛的環境中。

少年犯罪誰之過 ,是父母失職,還是愛得缺失


人之初,性本善,我們還是願意相信每個生命最初的美好。

01

家庭應作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線”。

  • 注重心理健康

父母應從小給孩子創建一個有愛的家庭環境,從小教育孩子珍惜自己生命,尊重別人的生命,學會控制衝動行為,把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中之重。

少年犯罪誰之過 ,是父母失職,還是愛得缺失


  • 加強安全意識

要從小告訴孩子,不論男孩女孩,出門必須要告訴父母,和誰見面、幾點回家都要說清楚,不可單獨和超過自己兩歲的異性長時間獨處一室或"一起出去"。

和年長的青少年(可能是成年人或不正常的人)"一起出去",發生高風險行為的風險更大。

在一項研究中,16%的十幾歲男孩和27%的十幾歲女孩說他們在12歲以前都被性侵害過,其中有85%的孩子認識那些侵害他們的人。

少年犯罪誰之過 ,是父母失職,還是愛得缺失


  • 學會求救。

如果周圍有人要藉機求救,如果逃脫一定要告訴父母或報警,避免受到二次傷害。

02

學校課程裡可否加入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課程,道德與法制課程能否加多課時,由專業的教師來授課,而不是隻讀課本,作為一門副科可上可不上,老師和學生都不夠重視。

少年犯罪誰之過 ,是父母失職,還是愛得缺失


03

不要讓«未成年人保護法»成了青少年犯法的保護傘,而要從心底尊重生命、敬畏生命,不觸犯道德底線。

只有家庭、學校、社會一齊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更好的教育和保護我們的孩子,積極的對待每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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