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小姐被溺愛長大,離婚後無法生存被迫成他人玩物

千金小姐被溺愛長大,離婚後無法生存被迫成他人玩物

01

【案件詳情】

小安是一個家庭主婦,她出生富貴,從小到大沒怎麼吃過苦。長大以後,聽從父親的安排,嫁給一個有錢人家。也正是因為如此,小安從來都沒有外出工作過。

悲劇來的很快,小安的父親和弟弟等人,因為疾病早早離世。

千金小姐被溺愛長大,離婚後無法生存被迫成他人玩物


而小安的丈夫見小安家人都離世之後,便和小安離婚了。離婚之後,小安因為沒有工作的經驗,根本沒有辦法生存。後來小安遇見了男子尚某。尚某假意給小安介紹工作,實際卻是將小安騙到了一個出租房內,並且強迫小安賣淫。

因為小安的家人都離世了,而且小安也沒有什麼朋友,在小安失蹤之後,都沒有人想過要找尋小安。

後來小安因為這場遭遇導致了自己生了嚴重的精神病。尚某見小安有攻擊傾向,便把小安“扔”到街上了。在街上四處乞討的小安被乞丐強姦了,好在有路人看到,並且為小安及時報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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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在心理醫生的耐心溝通下,小安終於說出了事情的真相,而尚某在丟棄小安的時候,剛好被監控拍下,最終犯罪嫌疑人都被抓獲了。

尚某的行為構成了強迫賣淫罪。

《刑法》第358條 強迫賣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乞丐的行為構成了強姦罪。

千金小姐被溺愛長大,離婚後無法生存被迫成他人玩物

《刑法》第236條 【強姦罪】 以暴力等方式,強迫與婦女性交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件有真實事件改編。我們都希望惡有惡報,壞人能夠得到懲罰。但真實情況卻是,那些傷害小安的都已經早早逃走了。最終小安的精神病也沒有被完全治好。她的未來是否會繼續流浪?誰也不知道。

03

千金小姐被溺愛長大,離婚後無法生存被迫成他人玩物

正所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如果小安的父母沒有那麼溺愛小安的話,或許小安在離婚之後,還能從前夫身上分的財產,也不用淪落到這樣的地步。但是小安從小被寵愛到大,她只知道如何享受,卻沒有獨立生存的能力。而小安的丈夫也是因為小安孃家有錢才娶小安的,在小安孃家落敗之後,就立馬拋棄了小安。

如果小安在結婚的時候能夠選擇一個兩情相悅的伴侶,是否她也不會遭遇如此境地呢?

如果一個女性無法獨立生存的話,那麼她只能成為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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