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野令"來了!你知道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嗎?

據淮河晨刊消息 如今,雞鴨魚肉已經是餐桌上常見的一道菜,吃慣了這些常見菜,人們的獵奇心理轉移到舌尖,想要圖個新鮮。於是,有些飯店的餐桌上出現了野豬、大雁、蝙蝠、果子狸等各種並不常見的野味。有市場就有買賣,養殖“野生動物”的養殖戶也開始多起來,餐桌上的野味也是屢見不鮮。

一酒店購買斑鳩製作食品被頂格罰款

今年1月份,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展聯合檢查時,發現淮上區某酒店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製品。檢查人員在該店後廚操作間內,現場查獲死體斑鳩21只,斑鳩為國家“三有”(即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保護野生動物。經查,上述涉案斑鳩系當事人在疫情期間購入用於製作食品。2月25日,淮上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沒收涉案野生動物製品並對該酒店進行頂格罰款。

今年以來,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森林公安部門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目前已聯合檢查57次,檢查各類單位300餘家次。下一步,還將以酒店、農家樂、農貿集市、交通運輸集散地、農村相關經營場所等為重點部位,以非法經營、加工、食用、運輸、收購、出售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為重點環節,加強現場巡查、線索摸排,打擊源頭違法犯罪行為,確保非法野味不流入餐桌。

“禁野令”來了,“舌尖上的獵奇”應該令行禁止

今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發佈,革除濫食野味的陋習已成為共識。但是,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吃貨們喜愛的麻辣牛蛙、紅燒甲魚還能吃嗎?

“食用野生動物可能導致多種危害較大的傳染性疾病、人畜共患病、寄生蟲病和食物中毒等,約80%的人類新發傳染病都與野生動物有關。”採訪中,執法人員介紹,中華鱉、烏龜在內的絕大多數養殖龜類可養殖食用,蛙類中的牛蛙和美國青蛙兩個引進種可養殖食用,而其他蛙類不在列,人工飼養的豬、牛、羊、雞、鴨、鵝、兔子、鴿子這些都是可以食用的,另外還有人工養殖的鯉魚、草魚,還有海洋裡的魷魚、龍蝦、鮑魚、帶魚等也是可以食用的。

知了猴、螞蚱、蝗蟲、蛇、蜈蚣這些在夏天的夜市攤上的常客,如今被列為禁食對象。野豬、梅花鹿、非洲鴕鳥、綠頭鴨、倉鼠、火雞、果子狸、藍孔雀、金絲雀、巴西龜等等,全都被列為禁食的對象。“禁野的初衷是防止野生動物身上攜帶的寄生蟲、病毒傳染到人身上,也是為了保護生態平衡。”

《決定》明確規定,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禁止;全面禁止使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在此,執法人員呼籲廣大市民,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改掉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革除利用野生動物皮毛、骨牙和器官等作為化妝品、藥品和奢侈品等行為。“舌尖上的獵奇”應該令行禁止了。(曹夢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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