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中藏"貨"的販毒人——曾獲刑十五年 刑滿釋放又販毒

  正義網濟寧10月10日電(記者匡雪 通訊員林茂 王立威)近日,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對一起涉嫌販賣毒品案向法院提起公訴。

  “我承認吸毒了,用礦泉水瓶和吸管還有錫紙做的吸毒工具,冰毒是我從濟寧一個叫‘蠍子’的人那裡購買的”,一名吸毒人員向公安機關交待。

  “蠍子”是誰呢?據吸毒人員交待此人脖子上有個蠍子的紋身,所以都這麼稱呼他,名字叫關志(化名),兩人在一起蹲過監獄。關志於2009年就曾因販賣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萬元,2019年年底刑滿釋放。

  在一起吃飯的時候,關志曾說自己能聯繫到貨(冰毒)。吸毒人員給關志打電話說要500塊錢的貨,兩人約定在某醫院附近的橋底下碰頭,關志騎著電動車趕到後接過現金,隨即拿出一袋用透明袋子包裝的冰毒,兩人便各自走了。

  公安機關根據掌握的線索,對“關志販毒案”立案偵查,在一次毒品交易中,關志剛到交易地點,就被辦案人員抓獲,並在其身上發現毒品。

  關志販賣的毒品又是從何而來呢?原來關志在一個吸毒販毒的QQ群裡打聽到毒品渠道,對方安排到山東與河南兩省交界的黃河渡口見面,關志便找了輛黑出租趕到了100公里外的黃河渡口,等了一會兒見兩個人騎著摩托車過來了,關志看了看貨,冰毒都用塑料包裝著,給了對方13000現金,雙方便完成交易。關志回到家便將冰毒一邊吸著一邊分裝,分裝後都藏在了衛生間鏡子後面。

  此外關志還從網上購買毒品,通過快遞的方式郵寄毒品,收到毒品後,再按照對方提供的賬號把錢匯過去。關志接到快遞後,拆開一看裡面都是些烤饅頭片、咖啡等小食品,在烤饅頭片的中間發現夾帶著兩小包冰毒,大約有4克,隨後關志按照500元一克的價格給對方轉賬2000元。

  經查,2020年1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關志多次在濟寧市任城區等地向多人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計約11.5克,並從中收取毒資共計約16800元。此外,在關志住處搜查出冰毒共計19.780克,電子秤一個、吸毒工具若干。

  檢察官說法:

  近年來,檢察機關始終堅持深挖徹查,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實施的販賣毒品犯罪,使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懲處。針對毒品犯罪呈現的“快遞化”特點,快遞從業人員應盡到審核義務,發現毒品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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