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案件巧執行,當場“截獲”案件款

撰稿人:執行局 張蕊

涉民生案件的執行與人民群眾的生計休慼相關,該類案件的執行效率關係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現,提高執行效率既是保證申請人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徑,又是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的必然要求。山海關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陳建功、張勤堅積極主動作為,快速推進辦案進度,為申請人及時追回勞動報酬。

申請執行人周某與被執行人某某物業服務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本院作出判決後某物業公司並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在此期間周某又身患疾病,急需錢來治病,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申請人多次催要無果,無奈之下週某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當天,執行幹警第一時間通過法院網絡查控系統進行線上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情況,並未發現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幹警果斷調取該公司股權登記信息,並及時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取得聯繫,當日下午傳喚其法定代表人及股東來法院協商還款事宜,其公司主要負責人李某到法院後仍以公司經營不善、沒有錢等各種理由推辭,不願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僵持情況下,執行幹警張勤堅突破固化執行措施,要求李某交出手機,當場打開微信錢包功能,發現李某微信錢包內有餘額人民幣五千多元,事實之下李某無言以對,當場通過微信轉賬給付申請執行人四千八百元整。該案件當日執行完畢。

山海關法院執行局一直將涉民生案件的執行作為工作重點,加大執行力度,文明執行,善意執行,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該執行案件的圓滿執結及時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了信訪隱患,既體現了法律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又彰顯了法律的正義與威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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