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對毆打駕駛員干擾駕駛行為明確適用刑法規定

中國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樑防護工作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要求中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深刻吸取重慶萬州“10·28”公交車墜江事件教訓,進一步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樑防護工作。

官方:對毆打駕駛員干擾駕駛行為明確適用刑法規定

11月5日,湖南長沙123路的公交女司機蔣曉玲在透明的駕駛隔離區駕駛汽車。近日,長沙部分新型公交車增設了駕駛室隔離裝置,保障司機開車免受干擾。中新社記者 楊華峰 攝

10月28日,中國重慶市萬州區一公交車在萬州長江二橋橋面與小轎車發生碰撞後墜入江中,經查明,事故原因主要系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

《意見》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公交車安全運行保障,健全完善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標準,組織對在用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進行安裝改造。在重點線路公交車上配備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加強安全防範。對駕駛員開展心理和行為干預培訓演練,提高駕駛員安全應對處置突發情況的技能素質。

《意見》強調,提高橋樑安全防護水平,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橋樑防撞護欄設置情況,加強護欄升級改造支撐技術研究,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進行徹底整改,提高橋樑安全防護能力。對改造難度大且途經重點路段的橋樑,加強對橋樑上車輛運行情況、駕駛行為的監控,確保車輛通行安全。

《意見》要求,強化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完善水上搜救應急預案體系,制定完善重特大水上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加強區域風險分析,開展應急演練,實現協同安全高效處置。

《意見》指出,要運用多種方式,加強對《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危害公共安全相關條款的宣傳和警示告誡,引導社會公眾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以襲擊毆打駕駛員等方式干擾安全駕駛的犯罪行為,明確適用刑法的具體規定,嚴格偵辦查處。同時完善獎勵機制,鼓勵乘客勸導和舉報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的違法行為,對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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