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警方奔赴千里規勸兩名“電詐”嫌犯自首

法制週報·新湖南客戶端訊(通訊員 楊堅 湯偉志 )“謝謝你們對我們耐心地規勸,讓我們知道唯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在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區分局,周某濱、周某樂流下了悔恨的眼淚。

4月17日,記者從邵陽市新寧縣公安部門獲悉,周某濱、周某樂因涉嫌詐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周某傑因涉嫌詐騙罪被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4月3日,新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貫徹落實“全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組織警力,奔赴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對“1·31”涉疫電信網絡詐騙案的最後兩名犯罪嫌疑人周某濱、周某樂開展追捕工作。

辦案民警一方面對案件展開研判與分析,併成功鎖定了周某濱、周某樂活動區域。另一方面,聯合廣東警方,通過宣講法律政策,敦促兩人親屬規勸兩人早日歸案。4月8日,在民警強大的政策攻勢和耐心細緻的勸解工作下,周某濱、周某樂到潮南分局投案自首。

經查,今年1月30日,周某濱夥同周某樂、周某傑用名為“順其自然”的微信號,以向受害人儲某售賣口罩為由,詐騙儲某47.5萬元。

2月6日,新寧警方與汕頭警方在潮南區抓獲犯罪嫌疑人周某傑,現場扣押銀行卡、手機、平板電腦等作案工具,成功止付涉案資金13萬餘元,凍結涉案資金1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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