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酒席遇上疫情 南昌縣市監局助力疫情期間消費維權

當酒席遇上疫情  南昌縣市監局助力疫情期間消費維權

消費日報網訊 2020年4月21日,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調解處理了一起消費者在江西嘉萊特花園國際酒店為給孩子預訂婚宴酒席,因疫情影響導致婚宴無法舉行,要求退回酒席定金的消費投訴。

據消費者曹女士稱,2019年12月19日其在南昌縣澄湖北大道69號的江西嘉萊特花園國際酒店為兒子結婚預訂了45桌酒席,當時向該酒店繳納了25000元的酒席定金,婚宴時間定為2020年1月30日(正月初六),由於今年疫情的特殊情況,婚宴不能如期舉行,多次與嘉萊特花園國際酒店協商要求退回婚宴酒席款,均遭到酒店方的拒絕,在交涉無果之下曹女士向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反映。接到投訴後,南昌縣市監局執法人員立即對此事進行了調查,經與江西嘉萊特花園國際酒店的負責人聯繫,瞭解到造成這種情況都是雙方所不願意的,本次疫情也給酒店造成了相當大的經濟損失,曹女士預訂1月30日的酒席,酒店已提前一週時間就採購備好了酒席的食材,但1月25日由於疫情影響,餐飲行業接到政府部門的公告要求全面停工歇業。江西嘉萊特花園國際酒店向曹女士提出瞭解決的方案,就是等疫情過後酒店正常開業復工,婚宴酒席延期由消費者擇日在該酒店舉辦,其次就是消費者所交酒席定金轉為酒店消費卡,消費者可隨意消費。

在這種情況下執法人員指出疫情的影響從整體上和宏觀上可認定為民法上的不可抗力。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消費者的情況屬於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消費者是可以要求與酒店解除合同的,並有權要求酒店退還酒席定金。雙方可協商對合同履行時間及方式等進行變更,保障雙方權益能實現最大化,待疫情結束之後再履行合同,如此可以將合同暫時履行不能的損失降至最低。若雙方對合同變更無法協商一致,消費者確係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實現合同目的,消費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酒店方退還酒席定金。

經過執法人員多次耐心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江西嘉萊特花園國際酒店同意為曹女士退回婚宴定金20000元,餘款5000元轉為該酒店消費卡,消費者對此調解表示滿意。(周劍)

編輯丨鄧藝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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