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拒付賠償款,萍鄉法官剛柔並濟促和解

被執行人拒付賠償款 法官剛柔並濟促和解

被執行人拒付賠償款,萍鄉法官剛柔並濟促和解


4月17日,萍鄉市安源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接到了申請執行人譚某的電話,在蘆溪縣某企業找到了被執行人張某,通過採取強制執行手段和耐心的思想工作,順利執結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

譚某被張某僱傭做裝修工作。2018年5月,譚某在裝修時受傷,而張某未支付任何費用,無奈之下訴至安源法院。經法院判決,張某還應當支付譚某醫療費等賠償款2萬餘元。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張某隻來法院簽收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後,就再也聯繫不上。經法院調查,未發現張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其經營的裝修公司已人去樓空。為了找到張某,執行法官也多次到其父母的家中及村委會進行調查走訪,但一直未找到張某,案件至此陷入僵局。 4月17日,譚某告知執行法官,張某在蘆溪縣某企業做業務。執行法官急當事人所急,馬上帶上案卷,驅車前往,並將張某找到。因張某未依法報告財產,已作出對張某拘留五日的決定。執行法官在與張某溝通中瞭解到,張某因經營裝修公司不善欠下很多債務,生活也很困難,並通過蘆溪縣某企業瞭解到,張某在該企業還有一萬餘元勞務費。通過執行法官向張某闡明利弊,明理釋法,嚴厲批評教育過後,張某將蘆溪縣某企業應付的勞務費一萬餘元交給申請執行人,並且就剩餘一萬元賠償款達成了和解協議,案件順利執結。

來源:萍鄉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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