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三個優化” 完善科技創新治理體系-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核心提示

■實行科研項目“無紙化”管理,對所有項目成員簽字實行電子簽章,進一步減輕科研人員的負擔,為科研人員鬆綁,賦予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

■多渠道建立高校大學生和研究生的科創實習基地,依託重大項目和高水平科研基地,鍛鍊培養能把握世界科技大勢、研判創新方向的戰略科技人才。

■通過推廣“企業出題,高校、科研院所解題,政府協助解題”的新型產學研深度融合模式,擴大有效研發投入,積蓄研發後勁。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並對“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作出一系列部署。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為提升科技創新治理效能指明瞭方向,同時也對新時期新形勢下我國科技創新治理體系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優化科技創新投入結構

科技投入是科技進步的必要條件和基本保障。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特徵的國家科技投入制度。但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處在實現重大突破的歷史關口。誰能抓住先機,誰就能佔據發展的制高點。隨著我國基礎研究實力的不斷增強,在這個重要關口,我們迫切需要通過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來努力佔據制高點。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牛鼻子”在於擴大研發投入,調整研發經費投入結構。所以,優化科技創新投入結構,加大基礎研究投入,是加快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前提。

一是基礎研究經費應該大幅度增加,應用基礎研究投入應該重視,經費投入渠道應該拓寬。優化我國研發經費投入結構,必須大幅度增加基礎研究經費投入,根據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的特點和規律,加大中央財政對基礎研究長期持續穩定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加大基礎研究投入的機制。應用基礎研究是打通基礎研究和試驗發展的橋樑,必須注重應用基礎研究投入,促進基礎研究向試驗發展的成果轉移轉化。在國家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基礎研究投入的基礎上,鼓勵和引導企業和社會力量對基礎研究的投入,拓寬科技投入經費來源渠道,積極探索多元化投入機制。

二是探索新型產學研深度融合創新模式。鼓勵企業承擔和參與需求導向的基礎研究計劃,促進基礎研究成果的進一步開發和利用。企業是研發投入活動的主體,應激勵企業加快建設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協同上下游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並通過推廣“企業出題,高校、科研院所解題,政府協助解題”的新型產學研深度融合模式,擴大有效研發投入,積蓄研發後勁。

三是優化科技創新資源配置。優化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有利於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保障。繼續完善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資源配置方式,需要尊重科學、技術、工程各自運行規律,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考評體系,從多個維度綜合評估科研成果,遵循科學規律,優化資源配置。完善技術市場導向機制,明確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尊重市場規律,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保障創新要素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

優化科研管理體制機制

完善科技創新治理體系,還需要進一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解放科技作為第一生產力所蘊藏的巨大潛能。所以,優化科研管理體制機制,健全符合科研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是完善科技創新治理體系的必然要求。

一是優化和完善以信任和包容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審和績效評估體系,根據不同類型項目的特點,細化評價指標體系,增強項目評審和評估的科學性。科研管理的核心就是要以科研人員為本,簡化科研項目過程管理,減少科研項目實施週期內的各類評估、檢查、抽查、審計等活動,對於週期短的科研項目不再開展過程檢查,實行關鍵節點“里程碑”式管理,優化項目驗收工作流程,由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負責人確定驗收方式,既可以選擇網絡驗收、會議驗收、現場驗收、審核驗收等形式,也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驗收。

二是探索實行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項目負責人可以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自主決定使用項目經費,且不設科目比例限制。實行科研項目“無紙化”管理,對所有項目成員簽字實行電子簽章,進一步減輕科研人員的負擔,為科研人員鬆綁,賦予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

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培育專業技術轉移轉化機構,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科研成果與市場需求對接,針對不同創新主體進行制度安排和設計,對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對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不受單位工資總額和績效工資總量的限制,切實將收入與貢獻相匹配。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進一步明確科技創新成果處置權、收益權,簡化成果轉化流程,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

四是完善科研誠信建設和管理。將科研誠信納入科研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對套取挪用科研經費、弄虛作假等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行為,實施“黑名單”管理。加強科研倫理規範和學風建設,大力弘揚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優化創新人才服務環境

科技創新的第一要素是人才,人才是創新活動中最為活躍、最為積極的因素。在新時代條件下,優化創新人才服務環境迫在眉睫。所以,優化創新人才服務環境,完善科技人才培養、流動、評價機制,是完善科技創新治理體系的重要保障。

一是不斷完善人才引進和培養模式,健全科技人才吸引體系,緊密結合國家各類重大任務、重大布局、重大平臺建設,不拘一格選拔有潛力的優秀青年人才,政府設立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資金,建立“人才庫”,多舉措推動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發展。完善團隊引進政策,強化“領軍人才+研發項目+創新團隊+平臺載體”引進力度。繼續堅持科技人才本地培養,抓好學校教育和實踐鍛鍊,以人才培養為中心,推動人才培養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結合,促進科教產深度融合,著力提高高等學校基礎教育質量,多渠道建立高校大學生和研究生的科創實習基地,依託重大項目和高水平科研基地,鍛鍊培養能把握世界科技大勢、研判創新方向的戰略科技人才,完善科技創新人才戰略儲備體系,進一步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二是建立科技人才流動機制,探索人才異地合作交流制度,促進科技創新人才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和科研企業之間的合理流動。充分尊重人才供求規律和流動規律,根據科技人才意願和市場供需推動人才合理有序流動,促進人才鏈、創新鏈、產業鏈、市場需求有機銜接,建立“政產學研”人才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在政、產、學、研之間多向、順暢流動的“政產學研旋轉門”機制。

三是優化科技人才評價制度,根據不同學科領域、不同行業類別、不同層次人才的特點,按照分類、分層原則進行差異化評價,逐步推進專業化、規範化、社會化、市場化的科技人才評價方式。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用人單位通過市場機制開展多元評價,充分發揮市場、社會等多元評價主體功能。

(作者賈永飛,系山東省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所、山東省科學院情報研究所副所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