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男子隱瞞國外務工事實被行拘

據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公安局通報,3月11日,沂南縣公安局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宋某予以行政拘留。

據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公安局通報,3月11日,沂南縣公安局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宋某予以行政拘留。

2020年3月6日,沂南縣辛集鎮宋某自馬爾代夫乘坐飛機轉斯里蘭卡回國,於3月8日凌晨回到沂南。其為逃避接受醫學觀察,故意隱瞞在國外務工的事實,未到相關部門報告登記。

宋某的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給與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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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新增輸入病例曾途經北京,隱瞞境外行程被立案!曾拒不承認

3月10日0—24時,4省市新增10例境外輸入病例,其中北京6例、上海2例、山東1例、甘肅1例,大部分為意大利、伊朗輸入病例,首次出現美國輸入確診病例。截至3月10日24時,累計報告境外輸入病例已達79例。

鄭州市新增輸入病例曾途經北京

隱瞞境外行程已被立案

2020年3月11日12時40分,鄭州市確診1例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病例,該病例是鄭州市首例境外輸入性確診病例。現將該確診病例情況公佈如下:

患者郭某鵬,男,30歲,現住二七區蜜蜂張街道辦事處京北社區中原東路73號樓,職業為:浩昶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鄭東新區執法大隊勞務人員。

3月1日,郭某鵬由北京首都機場乘EY889航班飛往阿聯酋阿布扎比;3月2日,由阿布扎比乘EY81航班飛往意大利米蘭;3月6日,由米蘭乘EY88航班飛往阿布扎比,轉乘EY888航班於北京時間3月7日8時50分抵達北京首都機場,經測體溫正常出航站樓後,乘坐機場大巴於10時30分許至北京西站。

3月7日13時,經測體溫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車(17車廂63號)於21時50分到達鄭州站西廣場,後步行到家。

3月10日8時,經大數據比對,發現其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趕至居住地,由120救護車將郭某鵬轉運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15時30分,因發熱由120救護車轉運至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17時,由120救護車轉運至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3月11日確診。

截至3月11日12時,經流調初步判定密切接觸者24人,均已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郭某鵬返回鄭州後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1日

警情通報

2020年3月10日早上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內居民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經向其核實,郭某鵬拒不承認。民警經調查核實了其出入境軌跡,立即將信息上報,並積極聯繫社區工作人員,將郭某鵬送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期間郭某鵬出現發熱症狀被送至醫院,隨後確診。

郭某鵬違反《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十一號通告》,故意隱瞞出境史,未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未嚴格落實“如實申報”措施,期間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辦公場所,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傳播危險,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目前,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已依法對其立案偵查,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鄭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1日

山東出現首例境外輸入病例

自意大利出發經北京抵達青島

據山東省衛健委及青島市衛健委通報,2020年3月10日12-24時,山東省新增意大利輸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1例,已送至青島市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病情平穩。累計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例。

患者辛某某,54歲男性,平度市人,現住平度市。2020年3月6日由意大利博洛尼亞經迪拜轉機於3月7日到達北京首都機場,當晚乘坐MU5194航班到達青島流亭機場,3月8日凌晨乘坐平度市安排的專車返回住處居家隔離。

3月9日因腹瀉、發熱等症狀由120送至平度市某醫院發熱門診就診,收入隔離病房治療。3月10日核酸檢測陽性,經醫院專家組評估確診,當晚轉送至青島市某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市、區(市)兩級疾控中心已會同海關、公安等部門加緊開展密切接觸者排查追蹤等工作,截至發佈前已追蹤到密切接觸者20人,其中青島市密切接觸者16人已全部實行集中隔離觀察,同時向其他地市發出了協查函。

2020年3月6日,沂南縣辛集鎮宋某自馬爾代夫乘坐飛機轉斯里蘭卡回國,於3月8日凌晨回到沂南。其為逃避接受醫學觀察,故意隱瞞在國外務工的事實,未到相關部門報告登記。

宋某的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給與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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