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不還會坐牢嗎?(法律實務)

現在社會用卡機會人人都有,有些人刷了信用卡沒有及時還上,然後就會有各種催債機構給你聯繫、恐嚇。一般出現這種事情,大家更擔心的還是自己的行為會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這是銀行委託的第三方催債機構對你的恐嚇,他們通常說法就是:你的信用卡逾期了,已經符合刑法196條標準,涉嫌信用卡詐騙了,如果不在幾號幾號還錢,就向派出所舉報,你當地的派出所已經立案偵查了,會抓你坐牢,等等。

其實他們恐嚇、給你通訊錄朋友發信息,這些手段目的只有一個想讓你儘快還錢。信用卡詐騙並不是催債機構說的那麼簡單,它是有構成要件的,刑法196條信用卡詐騙的前提是惡意透支,所謂惡意透支就是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過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總之構成信用卡詐騙是要符合三個條件的1、非法佔有為目的2、惡意透支3、超過一定的期限。

實務中逾期超過3個月,標的超過1萬就可以立案了,但,很多人不符合非法佔有為目的這個構成要件,因此,一般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其實,說白了,只要你的手機保持暢通,不逃跑,和銀行保持溝通,每個月還一部分錢,就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

還是那句話,欠錢還是要還的,不然催債機構會對你不斷的騷擾,而公安機關一般也不想管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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