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為同學擋8刀 值得點贊,但不值得鼓勵

女大學生為同學擋8刀  值得點贊,但不值得鼓勵

面對兇手毫無感情的刀,20歲寧波大學生崔譯文不顧一切,用身體護住同學,結果身中8刀。她表示:“我是軍人的孩子,我只知道,我不衝上去她可能會死。”

新聞報道後,許多人紛紛對這位勇敢的女孩稱讚,表示“一個男生都沒有這麼大的勇氣”,“為女孩的正能量點贊”。

女大學生為同學擋8刀  值得點贊,但不值得鼓勵

確實,這位女生是值得令人讚揚的,她的勇敢,善良,在危險面前的義無反顧為當今社會帶來了極大的正能量,給我們帶來了溫暖和感動。

但是,我們並不鼓勵這種用肉身去搏鬥的行為。

贊同有位網友說的話:“幫助別人的同時也要量力而行,還好八刀下來沒事,不然就是另一種類型的新聞了。”幸好這位女生的善良沒有被辜負,她平安活下來了,但誰會保證每個人都會如此幸運呢?要記得,你不僅要為自己負責,還要為愛你的人負責。

並不是說不允許見義勇為,而是“勇”的前提下要確保自己的安全,確保可以保護到自己,然後再進行救助。大家都說,“不要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我則認為,“不需要英雄流血和流淚”。我們不需要一個捨身的英雄,我們只需要一個能夠平安歸來的英雄。

15歲的賴寧因為幫助撲火而失去生命,雖然當時事件轟動一時,賴寧事蹟被登上各大報紙和書籍,全國人民紛紛對賴寧精神進行宣揚。但是,在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開始實施,賴寧照片被從校園牆摘下,原因是國家認為鼓勵賴寧這種見義勇為行為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孩子應該是被保護的,而不是需要承擔救火責任的。

女大學生為同學擋8刀  值得點贊,但不值得鼓勵

而在呼籲見義勇為的同時,需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的不僅只有未成年人,成年人同樣也需要。生命是珍貴的,既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更沒有捨棄與否的道理。

每一條生命都同樣重要。見義勇為,不需要義無反顧,只希望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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