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記》:淺析“救救孩子”和赴某地侯補之間的聯繫和意義

《狂人日記》是魯迅發表在《新青年》上的第一篇文章,也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篇真正意義上的白話文。從舊時的八股文過渡到新文學,胡適是倡導白話文的第一人,但他未拿出有說服力的作品,於是關於八股文與白話文孰優孰劣的爭論就在學術界此起彼伏地爭論不休。直到魯迅的《狂人日記》橫空出世,人們被白話文語言的簡練與其豐富的思想性震撼,文壇的喧囂才漸漸有了片刻的沉寂。

《狂人日記》:淺析“救救孩子”和赴某地侯補之間的聯繫和意義

《狂人日記》講述的是一個患有“迫害症”的狂人看待世界的日常,因為用的是日記體的體裁,所以就有許多狂人的心理活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狂人日記》的序是以作者的名義寫的,算是對狂人發狂的前後作了一個簡單的交待。不僅如此,而且這篇序是以八股文寫就的。

而正文十三節則是以狂人的口吻寫就的日記體,皆採用白話文形式。在這裡,魯迅的用意再明顯不過:作者是一個擁有舊思想的遺老,不肯改變,遵循一套舊的行為準則和思維習慣,而狂人就是那個敢於反對舊社會的黑暗和吃人文化的新人,這不僅展現了兩種思想的強烈對比,也把兩種不同的文體呈現在同一篇文章中,至於孰是孰非、孰優孰劣,就任眾人評說了。

然而,今天我要與大家探討的既不是新舊思想的交鋒,也不是兩種文體的博弈,而是就序中的狂人病癒後“赴某地候補”的交待,與文末“救救孩子”一語,解析其內在聯繫與其必然性。

有此想法,是因為我見到有人把狂人病癒後赴某地候補的事,解讀成狂人對現實的妥協與順從,大意是狂人親見了現實的堅硬與殘酷,甚而幡然悔悟,也加入到了人吃人的隊伍中去了。

而據我們所知的魯迅,絕不是一個會選擇順從的人,這從他死前不久的隨筆《死》中的一句話“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中,就可看出端倪。可奇怪的是《狂人日記》作為魯迅的第一篇白話文,正是力破千鈞的開始時刻,何以他塑造的狂人會對現實選擇了妥協和順從呢?

我開始也始終不得其解,但總是直覺哪裡不對勁,感覺狂人“赴某地候補”的結局一定另有其意,絕不會是妥協和順從,但那會是什麼呢?當我看到最末一句“救救孩子……”時,一切豁然開朗。

一、一個省略號,不是戛然而止,不是餘音繚繞,也不是翻然悔悟,而是人生有了新的方向

我們讀這篇《狂人日記》總有一個疑問,就是不明白狂人為何後來痊癒了。說是醫生醫好的,顯然不可能,因為他不是生理上的瘋病,也不是精神上的神經錯亂,而是心裡有慾望不得舒展的鬱結於心,在外人看來的一種反常行為。那他是怎樣痊癒的呢?

我們都說“心病還需心藥醫”,一個有氣鬱結在心的人,突然好了,肯定是情緒得到疏通,心中的難題解決了。然而事實卻是,《狂人日記》中的狂人遇到的是銅牆鐵壁般的現實,他的苦悶、他的反抗、他的懇求,一律被視作對既定吃人規則的挑戰,遭到的是所有人的反對,其中甚至包括他唯一的親人大哥。

《狂人日記》:淺析“救救孩子”和赴某地侯補之間的聯繫和意義

因此,舒緩鬱結是不可能的。那狂人又是怎樣痊癒的呢?因為他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標。

文末兩段這樣寫道: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就是說改變既定的現實已經成為不可能,那麼“我”把目光投向孩子,去保護那些還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沒有被吃人文化浸染過的孩子,是不是就有希望了呢?

思及此,於是“我”不由自主地呼出了“救救孩子……”,然而,就此就沒有下文了。

文章在這裡戛然而止,似乎有些無厘頭,因為這個省略號既沒有重於千斤的壓軸效果,也不是餘音繚繞的迴音韻味,那這個省略號會是代表的哪一層意思呢?

顯然,作為文學大師的魯迅是不會如此草草收尾的。這個省略號後面代表的是一連串迫不急待的行為,“我”不再在這裡裝瘋賣傻了,不再在這裡浪費時間做些無謂的抗爭了,“我”要馬上行動,去救孩子們!

回到文首,作者交待我來探望時,大哥稱狂人“已早愈,赴某地侯補矣”,我們就明白狂人後來去幹嘛了。他要儘快變成一個正常人,融入現實社會,以便救出更多孩子。

二、“發狂”是思想的覺醒,“赴某地侯補”是行動的覺醒,更是思想的新生

我們可以說,狂人是一個真正的勇者,他“踹了古久家的流水薄子”,以一己之力對抗整個世界。結果眾人“既怕我,又像要害我”,給“我”安上了個“瘋子”的名號,意在用假意的“仁義道德”殺“我”於無形,讓“我”有口難辯,有苦說不出。

顯然,“我”的努力和奮鬥是無效的,它只是一種消極對抗。要想“我”的努力和付出有所回報,就需從長計議,採取更有效的方法。以一人之力捍動這幾千年形成的大山,無異於以卵擊石,以一時之氣就想改變現實,無異於痴人說夢,只有喚醒更多的民眾、讓更多的孩子免受吃人思想的毒害,為改變世界提供新生力量。就算“我”一人的努力不會成功,但只要“我”拼命去救助孩子們,就會有千千萬萬的後來人,會踩著“我”的腳步繼續前進。

“世上本沒有路,走得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這就是狂人痊癒的根本。他在一條路上走入了死衚衕,必須調整方向,找到新的出路,而這時,他想到了孩子,便像於無垠的黑暗裡驀地看到一絲光亮,於是,他義無反顧地朝著這光亮奔了過去。

一個省略號,什麼都來不及說,就這樣急匆匆地去行動了,所以文章才會在“救救孩子……”之後沒有了下文。雖然在吃人的社會里救孩子,無異於虎穴奪子,但狂人無所畏懼,他就這樣信心百倍地去了。

魯迅說過,真正的勇士,都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而狂人之所以為狂人,也就表現於此。

《狂人日記》:淺析“救救孩子”和赴某地侯補之間的聯繫和意義

狂人在日記的第一節中寫道: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然而須十分小心。

《狂人日記》中沒有日光,只有有月光和沒月光的日子,這一切暗喻的是狂人生活在一個沒有陽光的黑暗社會。而他“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說明在那一刻――在狂人三十多歲某天某刻,思想陡然覺醒:舊社會是一個吃人的社會。因此他“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

“然而須得十分小心”,證明他是講求方法的,一種方法不行,就得調整行為,尋求另一種方法。思想上覺醒後的狂人,說了很多直擊現實的話,做了許多反抗現實的事,結果卻被眾人用“瘋子”這張無形的網罩住了,再也掙扎不了、動彈不得了。

這種方法行不通,狂人就在被關住的屋子裡找尋另一種方法,這時他想到了孩子,“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這為一切提供了可能。

如果說“發瘋”是狂人思想的覺醒,那麼“赴某地侯補”,則是行動上的覺醒。因為他知道了,只有通過行為上潛移默化的影響,才能慢慢改變人吃人的社會,而一味地抗爭,是無效的。悟到這裡,狂人快要死去的心,突然復活了,所以他馬上投入到拯救者的行列中去了。

思想上的覺醒和行為上的覺醒,一首一尾相互呼應,其導致的結果便是序中“赴某地侯補”了。

三、狂人原型的人生選擇,更證明了狂人“赴某地侯補”不可能是對現實的妥協與順從

《狂人日記》中的狂人同魯迅的很多其它作品一樣,都是有原型的,他就是魯迅的姨表兄弟,阮久蓀。

阮久蓀是周家大姐的么子老六,而魯迅母親是周家二姐。魯迅一直與阮久蓀這個表兄弟非常親厚,但阮久蓀在山西做判官時,因不願冤枉人,被人嚇後,神經錯亂,以致認為所有人都要殺自己。

阮久蓀純樸善良,但他膽小怕事。1916年阮久蓀辭了判官,到北京投奔魯迅,將所有事告訴了魯迅。

阮久蓀只要聽到敲門聲和走步聲,就會變得心驚膽戰。他來到魯迅住處的第二天清早,就慌慌張張地敲魯迅的門,說有人要拉他去殺頭。魯迅帶他去看醫生,在路上他看到持槍的巡警,嚇得沒有一點血色。

《狂人日記》:淺析“救救孩子”和赴某地侯補之間的聯繫和意義

然而,阮久蓀棄官在家靜養數年,於1923年前後,神志轉清。病情漸好後,他沒有再去做官,但也沒與一些色厲內荏的當局者合流同汙,而是在學館做了一名清貧的教書先生。

我們從狂人原型阮久蓀身上也可以看出,狂人是絕計不會選擇妥協和順從現實的。雖然阮久蓀膽小怕事,遠沒有《狂人日記》中的狂人那樣的勇氣,但他也沒有妥協,而是選擇了逃避,做一個清貧的教書匠。

而藝術來源於生活,高於生活,在人人都高舉理想的旗幟的時代,作為新思想領路人的魯迅,更不可能宣揚對現實妥協和順從的思想。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把狂人愈後赴某地侯補理解成是對現實的妥協與順從是不對的。

誠然,魯迅小說思想的豐富性和深刻性毋庸置疑,但是我們還是要儘量從作者的人格特質和當時所處的環境去理解小說的原意。當然,由於時代的不同和個人人生經歷的不同,曲解作者本意的事在所難免,但是我們還是應該儘可能深挖文章的內涵,為故事的邏輯性找到更合理的解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