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開除于漢超,給我們的思考

從昨天開始,足球界再一次熱鬧了起來。

這一次,不是中國足球輸了比賽,而是發生在賽場之外的一件事兒。

4月14日,有網友拍到廣州恆大球員于漢超,在街道上私自改動自己機動車號牌。隨後,廣州警方發出通報:因實施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對於漢超做出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記12分的處罰。

就在當天晚上11點,于漢超所在的俱樂部廣州恆大官方處理結果也發佈了出來——開除!

這個處罰在足球界迅速引起了一陣熱烈的討論。而廣州恆大官方也給出了處罰的依據,那就是恆大俱樂部頒佈於2019年,有著“史上最嚴隊規”的《九必須、九不準、九開除》隊規。

處罰的依據是這樣的:于漢超實施了“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第9條“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者,開除”的規定。而修改車輛號牌的行為曝光後迅速在社會上引起關注,給俱樂部造成了負面影響,符合第7條“嚴重損害公司品牌形象者,開除”的情形,所以做出開除的處理。

從事發到官宣還不到24小時,恆大處置的速度不可謂不快。先有“最嚴隊規”,後有“頂格處罰”,俱樂部管理層“殺伐決斷”,那是既快又狠。

這時候,有些人不樂意了。

有人說,“太重了!”

有人說,“改個號牌,不至於開除吧?”

也有人說,“俱樂部違法啦!”

還有人說,“俱樂部想清洗于漢超,想借機趕盡殺絕啦!”

還有等等等等……

這個處理到底重不重?我想對恆大俱樂部和于漢超本人來講,雙方心裡是再清楚不過的!

首先,對於球員于漢超來講,他的個人能力以及取得的成績,大家有目共睹。效力中超的這16年裡,他憑藉著出眾的身體素質和優秀的個人能力,站穩了俱樂部以及國家隊的主力位置,是一名“既會用身體,也會用腦子踢球”的球員。

但是,個人能力強,社會影響大,就能成為減輕處罰的理由嗎?

答案,顯然不是!

有人說,這樣的處罰太重了!但是,縱觀世界足壇,英超、德甲、意甲的一些俱樂部對違規球員處罰也比較重。既然有規定,那麼俱樂部按規定執行就無可厚非,否則制定規則就毫無意義可言。

我們都期盼中國足球能一天比一天好,廣州恆大這“頂格一罰”,不失為中國足球改革、探索、前進中的一次有益實踐。至於有沒有違反勞動法,交給有關部門去認定,至少這次依規處罰,應該給廣東恆大“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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