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還敢造謠、賴賬、賣假貨?5月1日起聊天記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微博、微信、陌陌等這些社交軟件已然佔據了現代年輕人的主要社交陣地;而隨著短視頻大熱,“無圖無真相”已被視頻所迭代更新。那麼,當遇到糾紛需要打官司的時候,這類電子證據能否成為“呈堂證供”?

5月1日起,更多電子數據將可正式成為打官司的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6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將於2020年5月1日起生效。

誰還敢造謠、賴賬、賣假貨?5月1日起聊天記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手機聊天記錄其實很久以前就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了,民事證據分類以前就有“電子數據”這一項,這次新的證據規則是擴大了電子數據的範圍。

所以,重要的微信聊天記錄就別輕易刪除了!完全可以拿出來作為有效證據,比如我們常見的下列幾大糾紛:

1.微信借錢

“兄弟,最近手頭緊,借1萬週轉一下,下月還你”

“可以,微信轉你”

網絡時代萬事從簡,民間借貸不再是以往的拿現金、寫借條,而是通過線上轉賬。而一旦遇到不能及時還款、老賴等糾紛,打官司就會苦於沒有借條這樣的有力證據。而這次新規實施後,微信借貸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都可以作為有效證據。所以借款記錄不能刪,一旦發生糾紛,電子數據就讓事實變得有據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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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商假貨

朋友圈賣貨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銷售模式,大家的朋友圈也不缺少“賣假貨”的微商,“黑眼圈一抹就消失的眼霜、敷一週就變白的面膜、吃一個月就能長出烏黑的頭髮”讓人心動不已,可買回來沒有效果甚至副作用,且不能退貨怎麼辦?這就需要我們把聊天記錄保存好,大家買貨前肯定會諮詢產品的效用、真偽等信息,一旦權益受到損害,完全可以將聊天記錄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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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謠傳謠

如今自媒體的門檻越來越低,越來越多的作者噴湧而出,為了文章點擊率無所不用其極,導致社交媒體上謠言四起。例如最近的“XX國渴望迴歸中國”“國外女孩都想嫁給中國男人”等,均屬於謠言。最惡劣的莫過於健康領域的作者,很少人真正懂養身卻每天發表一些養身“偏方”蠱惑著老年人,讓這些人深信不疑,作為子女也是苦不堪言。而此次新規發佈後,微信群裡的“養生”聊天記錄、沒有依據的文章都可以作為呈堂證供,一旦造成身心的傷害,就可以用法律手段將造謠者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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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聊天記錄,文字、圖片、視頻、文檔等電子信息都可以作為證據。不過,使用電子數據當證據應當提供原件,而不是截圖。此前就有拿一張微信轉賬截圖去打官司索要欠款被法院駁回的事件。

網絡給了每一個人很大的空間和自由度,但它並不是沒有任何約束的公共場所,絕不能觸碰法律的禁區,言論有責,網上言行舉止也要謹言慎行!不得不說,這次新規在很大程度上將遏制網絡違法違規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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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次新規,你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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