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5年以上房齡的小區,有70%的人不願放出這條生路!

這兩天天氣晴朗,小編工作閒暇之餘出去曬曬太陽,順便看看有沒有啥心儀的房子。來來回回跟著房屋中介看了三個小區,四套房源。由於手頭資金有限,能給我選擇的餘地也是少之又少,近5年的房源基本排除在外,看來看去基本都是08至13年的房子。小編在這些小區徘徊的時候,職業病又開始作祟了,我發現這個時間段的房子都有幾個共同的特徵,其實很多人每天都生活在不安全的環境裡,卻對自己的安全一無所知。下面的這些人,您那兒有嗎?

1、喜歡在樓道和電梯廳堆放雜物

我覺得這種現象在5年以上的小區特別的常見,交房5年以上的,基本上家裡都有老人和小孩。小孩子的玩具是越玩越多、越玩越大,小到積木連環畫,大到自行車架子鼓,本來就不大的房子裡面真是被糟蹋的面目全非。所以很多家長就想了一個“聰明”的辦法,反正樓道空著也是空著,平時也沒什麼人走動,“譁,譁”整兩個大紙箱往樓道里一放,小孩不玩的玩具和家裡閒置的小物件全部往紙箱裡堆。還有一種現象幾乎是每個小區都有,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碰到過有一些老人,專門喜歡翻小區的垃圾桶。不管值錢不值錢的,統統往樓道里搬。時間一長,樓道簡直就成了垃圾中轉站。有時候我也會聽一些同事抱怨,說他們家老頭子沒事就喜歡翻小區垃圾桶,啥東西都往家拿,怎麼說也沒用,阻止不了,真是心疼又生氣。

居住在5年以上房齡的小區,有70%的人不願放出這條生路!

樓道是您所居住單元所有人家的生命通道,一旦出現火災、地震等重大安全事故,1.2米的通道將是所有人的全部希望。老人、小孩、孕婦、殘障人士,有可能就是您的一個箱子,將他們埋葬在了火海之中。請您和您的家人能設身處地的為您可愛的鄰居想一想,他們的性命或許就掌握在您的手中!

2、佔用消防車道

我記得就在上個禮拜小編看過一篇報道,報道的內容是某小區發生一起火災,消防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經過全力撲救,及時挽回了鉅額的經濟和物質損失。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火災撲救完成後,消防隊的領導收到了一個投訴,投訴消防車在救援進場的時候將某位業主停在路邊的車給刮花了,業主要向消防隊索賠。後來通過調取監控,發現該業主違規將車停在消防救援通道上,不僅沒有賠償車損,還對其進行了教育和罰款!這種事情我相信大家幾乎每天都能看到,特別是一些車位緊缺的小區,私家車亂停亂放的行為更是令人髮指。



居住在5年以上房齡的小區,有70%的人不願放出這條生路!

在災難面前,消防隊的要求是接警1分鐘內車要駛出大門,5分鐘之內要抵達救援現場。救援是與時間的賽跑,如果因為您的車擋住了救援的進程,您即將面對的可能不僅僅是賠禮道歉這麼簡單了。

3、故意遮擋和違規使用消防設施

有這樣一種人,他們生性就喜歡貪圖小便宜。不知道您有沒有見識過在地下停車場用室內消火栓洗車的?有沒有見識過把消火栓箱當自己家收納盒想放啥放啥的?更有甚者把東西都堆到消防電梯裡面的!

對於這類人,小編真心希望你們只是無知。如果您瞭解這樣會造成的危害,還是堅持做自己。希望大家能像小編一樣“教他做人”!

居住在5年以上房齡的小區,有70%的人不願放出這條生路!

給大家普及一下《消防法》中有關這些內容的規定。

居住在5年以上房齡的小區,有70%的人不願放出這條生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可以挪用、拆除、埋壓和圈佔消火栓。也不允許臨時佔用消防通道。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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