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與原配盧慕貞離婚,娶國母宋慶齡,她們的區別在哪兒

孫中山與原配盧慕貞離婚,娶國母宋慶齡,她們的區別在哪兒

孟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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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孟婆讀書會

我一直想策劃一本書,講述近百年來中國女性的成長和改變。


機緣巧合下,認識了王雨教授,他是多倫多大學的史學博士,現在在澳門大學做博士後,關於歷史上的那些成功女性,他肯定能找出樣本來。


我們一拍即合,決定從過去100年的歷史上,找出那些具備參考價值的成果女性,我們從更多角度來探討,什麼樣的女性是成功女性?

01

昨天晚上在孟婆讀書會里,展開了這個「百年中國女性」系列的第一次分享,講述關於偉人孫中山生命中的五個女人。

由於時間關係,昨晚只講述了孫中山先生的原配盧慕貞,以及第二任妻子,眾所皆知的國母宋慶齡。

作為一個歷史文盲,我第一次知道,原來孫中山先生還有原配妻子。

除此之外,他還有三個妾室。

不過我今天想討論的是,孫中山先生的原配盧慕貞,與第二任妻子宋慶齡,兩位女性帶給我的思考。

由於特殊的時代限制,這兩位女性在當時都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

盧慕貞與孫中山屬於門當戶對的家族聯姻,結婚的時候,孫中山19歲,盧慕貞18歲,正是少男少女情竇初開的年齡。

兩人一起育有一男二女,(孫科、孫延、孫琬),其中,孫科是孫中山唯一的兒子。

而婚後短短几年連續生了三個孩子,相信兩人的感情是挺好的。

當時,孫中山在外打拼事業,妻子獨自在家操持家務,照顧孩子和老人,還得擠出時間給丈夫和婆婆做衣服穿;

根據沈飛徳所著《細說孫中山家族》中記述:

“在婚後的數年中,儘管孫中山回鄉並不多,但每次回家,盧慕貞總力他縫製一套新衣服和鞋襪,連婆婆楊太夫人身上的穿戴也多出於盧慕貞之手。”

1988年,孫中山的父親孫達成病重至逝世那段日子裡,盧慕貞在公公病榻前,寸步不離,親奉湯藥。

孫達成有兩個兒子,都沒能在床前盡孝,反而是這個兒媳婦擔負起了絕大部分的工作。

可以說,盧慕貞絕對是在我們中華文化傳統價值觀裡的,擔當得起賢妻良母這個楷模的。

一直到1915年,孫中山與她離婚,在婚姻存續的這31年裡,作為原配,盧慕貞對待家庭盡職盡責,侍奉丈夫盡忠,悉心照顧孩子,這期間孫中山還納妾了。

從傳統價值觀來看,盧慕貞是在百年前的傳統禮教束縛下,做到了當時正妻能盡到的最完美的職責。

即使到了最後,孫中山要娶宋慶齡,讓兒子給她帶去一封信,要求離婚,盧慕貞甚至沒有抗議沒有反對,心平氣和的同意了。

她前往日本與孫中山簽字離婚,這樣,孫中山才能娶宋慶齡。

孫中山與原配盧慕貞離婚,娶國母宋慶齡,她們的區別在哪兒


我不禁對她產生了好奇,盧慕貞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會這樣心平氣和同意離婚呢?

要知道,1911年辛亥革命,1912年孫當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盧慕貞成了國母,第一夫人,可謂是風光無限了。

根據沈飛德的研究,

“盧慕貞自幼喪父,與寡母相依為命,長期在封建禮教的薰陶下成長,深知作為一個女性結婚後該如何立身處世。由於家庭環境,作為長女,她自小勤快,素以孝敬而聞名鄉里,尤擅女紅。”


按照我們現在的話來說,盧慕貞是一箇舊時代的好女性。

她懂得女性應該勤快、孝敬長輩,這叫婦德。

同時,她又擅長女紅,織布,縫衣服什麼的,有手藝。

丈夫納妾,她不吃醋,不計較,在丈夫忙於事業的同時,照料公婆,讓丈夫在外打拼沒有後顧之憂。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她應該很愛孫中山,那麼丈夫要跟她離婚,她又怎麼會心平氣和的同意呢?

還有一位學者說:

“盧氏是一位具有中國傳統女性優良美德的母親,一手承擔養育兒女的責任,又孝順侍奉家翁家姑,照料嬸母程氏生活。一個小腳女人,承擔這麼多的繁重家務,還為孫中山的革命活動擔風險。她使孫中山減少了家庭的後顧之憂,把精神集中到革命事業上。”

[ 李伯新,《默默支持孫中山革命的盧慕貞》]

我私下揣測,很有可能是因為盧氏從小受到的教育,家族觀念,傳統習性和生活環境束縛了她,即便是丈夫提出離婚,也會選擇配合。

針對此次離婚事件,學者莊政有這麼樣一段評論:

革命建國後,妻以夫貴,尊為國家元首第一夫人, 大眾莫不投以嚮慕、傾羨的眼光,總認為大總統的眷屬會有享受不盡的榮華富貴!

無奈盧夫人生性好靜,且較孤僻,她是一箇舊式婦女,做一個典型的賢妻良母綽綽有餘,但對政治性的應酬則毫無興趣,在冠蓋京華的政治中心石頭城,面對中外貴賓如雲似海的各種政治場合,對自幼纏足梳髻的她來說,與其說是一種無尚的尊榮,倒不如說反而是種精神上的累贅,她很想擺脫了它。

而重溫一向平靜、淡泊、與世無爭的自我生活。

她頗有自知之明,既然不能配合夫君,協同領導諸種政治活動,乃逐漸萌生知難而退的念頭,這也就是後來她為什麼慨然同意跟先生分手的重要因素之一。

[ 轉引沈著,75-76.]

我總結一下,這段話的意思就是,盧氏身為第一夫人,面對各種政治應酬,覺得還不如以往平靜無爭的生活,離婚正合她心意。

可是,在傳統禮教下,大家族的女性都是「夫為妻榮」,丈夫出人頭地,妻子只會覺得光榮,又豈會覺得累贅呢?

說到底,還是傳統觀念束縛了她。

只不過,身為女性,知道什麼是自己能扛的,什麼是自己不能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素質。

02

孫中山的第二位妻子,就是國母宋慶齡。

他們在1915年10月25日結婚,當時宋慶齡23歲,孫中山50歲,兩人的年齡懸殊相差27歲,孫中山甚至比宋慶齡的父親年齡還要大。

在那個時代,名門閨秀,私定終身,私奔去結婚,嫁給一個比自己的父親年齡還大的男人,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畢竟,宋慶齡是出生於當時民國四大家族之一的宋家。

宋家的勢力可以說是隻手遮天的,作為四大家族之一的掌上明珠,居然嫁給了一個比她大27歲的男人,別說是在100年前,即使放在今天,也是難以想象的。

為此,宋慶齡的父母是強烈反對他們結婚的。

在他們結婚之前,宋慶齡的父親還專門去了一趟日本,與孫中山見面,表達自己的反對之情。

然而沒有用,閨女大了要嫁人,父母管不住,父母不同意,宋慶齡直接去日本,算是與孫中山“私奔結婚”。

從今天的立場來看一下,一個女性,會選擇嫁給比自己大27歲的男人,可是自己家族有錢有勢,宋慶齡年輕貌美,優秀的追求者也多如過江之鯽。

但她卻選擇了和孫中山在日本悄無聲息的結婚,只能說,宋慶齡對孫中山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折服。

宋慶齡曾回憶說:“我尊敬先生,敬愛他的愛國愛民的偉大心胸,在這點上他與我的思 想是相吻合的。正是在這個基礎上我們結婚的。”

翻譯一下,就是:我們結婚是因為我們有共通的思想,我能理解他,他能理解我。

我們是在這麼一個基礎上,兩顆自由的靈魂才結婚的。

這不是真愛又是什麼?

孫中山與原配盧慕貞離婚,娶國母宋慶齡,她們的區別在哪兒

在他們結婚之前,孫中山已經是總統了,與自己的結髮妻子離婚再婚,可以說,在上層社會里是醜聞,當時的黨內人士反對者也非常多。

但宋慶齡出身名門,她絕不肯委屈自己做妾,跟孫中山說,你是基督教徒,不能多妻,得離婚才能娶我。

“總理不得已,乃遣朱執信攜款二萬元赴粵,迎盧氏來日本,卒簽字於離婚證書,而後慶齡方與總理正式結婚。此事頗遭黨人之反對”。

[ 見《鄧家彥先生訪問記錄》,臺北“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編印,1990年6月版,轉引沈著,143-144.]

你看,宋慶齡雖然愛孫中山,但是她敢於為自己的幸福爭取,絕不做妾室。

而她的家族,她的身份,包括她的魅力,讓她敢於為自己的幸福去爭取。

引用王教授的話,“年輕時代的宋慶齡真的是一個有想法,有行動力,一旦決定,就不會因為家庭和社會的約束而改變自己想法的現代女性。”

有想法,有行動力,絕不因旁人而動搖,她非常符合今天我們所定義的成功女性。

03

如果說盧慕貞是一位傳統的成功女性,那麼宋慶齡就是一位非常現代的成功女性。

從盧慕貞與宋慶齡身上,我們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到,女性的行動,與她所受到的教育、她的思想、她所身處的生活環境是息息相關的。

盧慕貞從小就受到傳統禮教的教育,幫助丈夫守住後院,讓丈夫在前面打江山;

江山打下來了,即便是要她退位,她也不會叫委屈;

宋慶齡則不一樣,她從小受到西方教育,哪怕意中人是總統,她也敢於爭取自己的愛情;

宋家後來舉家遷移去臺灣,她仍然堅定不移跟著孫中山,一旦選擇了丈夫,絕不會輕易動搖,意志力堅韌。

人是環境的產物。

女性所受到的教育、視野、格局,很大程度上,將會決定自己一生的命運。

所以說,女人,一定要多讀書啊。

那種微博上高唱“讀書無用論”的,聽聽就好,不必當真,不讀書還能牛逼的多是天才,普通人聽信了只會自毀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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