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如果單位想留住自己繼續工作,你該考慮些什麼?

退休後,或許單位想留住自己繼續工作,這屬於退休留用,或叫留用返聘。當雙方都有意向、退休後繼續在原單位工作,自己一定要考慮到下面幾個問題:

退休後如果單位想留住自己繼續工作,你該考慮些什麼?

一定要釐清與單位的關係。退休了,就意味著自己和原單位已經終止勞動合同關係,再退休留用的話,自己與原單位已不能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現在一般通行的做法,是通過勞務公司來操作,單位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勞務公司再派遣自己去單位工作,自己就屬於勞務派遣人員, 與單位的關係只屬於民法意義的勞務關係,不受勞動法的保護,

也有個人與單位簽訂僱傭合同的做法,與單位的關係就是僱傭關係。這樣做,對單位有一定的風險,但對個人是相對穩妥的做法。

退休後如果單位想留住自己繼續工作,你該考慮些什麼?

如果自己以前在原單位當過領導的,最好別再回去工作,工作關係不好處理,除非自己是技術性人才,單位缺你不可;除非單位非常尊重人才,重視資源;除非自己還能給單位作些貢獻,創造價值;除非自己的一技之長,在哪都能找到再就業的機會,而不是勉強留用。這樣的話,從感情出發,可以考慮再回原單位去工作。

退休後如果單位想留住自己繼續工作,你該考慮些什麼?

如果發生因公傷殘等情況時,就不會按照工傷標準來鑑定,而是按照人身損害標準來鑑定,這兩者是有很大的區別:

一是從賠償金額來說,一般人身損害的賠償金額,是要低於工傷的賠償金額;

二是從涉及到法律訴訟適用的法律來說,一般人身傷害事件適用《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和人身損害司法解釋,解決起來比較麻煩;而工傷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和配套的勞動法規,問題處理就簡單了。

三是如果出現因公傷殘事故,會把自己和單位的責任,按照各自的過失程度分成三六九等,而工傷就基本上沒有過失責任的問題。

有時,自己會認為是給單位幫忙,但幫忙歸幫忙。返聘後的薪酬福利待遇、留用期限、工作職責和安全責任,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決不能含糊,免得以後在這些問題上給自己和單位整出麻煩。記著:原單位是不會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也就是“五險一金”),再則返聘的薪酬收入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退休後如果單位想留住自己繼續工作,你該考慮些什麼?

最後,一定要考慮到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一般再回單位工作的老同志,總是比以前更勤奮努力地工作,但千萬別累著自己。說一個身邊的案例:我曾經謀職過的單位一位老領導,退休後單位非得留用,老領導也覺得自己還能幹事,還能發揮餘熱,懷著一份對單位的情感,也不要什麼報酬,專門負責去跑市場跑業務,老領導責任心很強,沒黑沒夜地在外奔波勞碌、陪吃陪喝,一月也難得回趟家,沒人照顧,結果因勞累而引發腦溢血,沒半年就把身體整垮了。

所以說,退休後,如果單位想留住自己繼續工作,你該認真考慮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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